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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有啥咪對策呢?

swooshac wrote:
小弟我極少回覆此類帖...(恕刪)


=> 國外何嘗不是有許多不合理的條文呢?可是人民卻是先遵守 再提出修改建議

我也想請問一下國外的作法是怎麼做的?
台灣的人民有沒有可能效法或者採取類似的作法去讓我們的道路使用環境更加合理化?
請提出你善意而且正確的意見
感激不盡

cityhunter wrote:
政府搶錢 的說法 有...(恕刪)


謝謝您幫我指正及敞明我的原意~(幸好這裡還是有溫暖的)

我自己知道台中市本身就有這樣的例子:
當時台中市警察針對大度山往台中市區方向的車子開出了很多罰單
因為他們都超速而被拍照
你知道大度山當時的速限有多少嗎?
才時速40公里!(還是50公里?總之是兩者之一)

在這裡想質疑我的朋友請實地走一趟
(免得又戴我帽子說我一定是開快車又不保持安全距離
本人聲明我走大肚山下山一向都走最靠外側車道而且從來不超車)
在該路段下山要保持時速40公里真的是要一面下山一面採煞車
而且這是在寬廣有中間分隔島的六線道(單邊三線道)上

後來車主們都去找議員反應
議員就在議會上要求台中市府官員和市長自己去開一次大肚山下山
看看會不會超過40被拍?

最後現在40只有針對機車車道才拍(目前是40)
汽車車道只要不是太快(例如開90)就不會被拍了

我想這就是合理化的一個例子


對不起似乎因為文章造成一些網友的誤解而引起了一些漣漪

我今天自己有再想了一下
覺得針對不少過短(重點是過短)札道卻嚴格速限40而又常常被列為警方偷拍的情況
(反正就是讓你來不及煞車就對了,就我所知,有不少人是這樣被拍而罰錢的)
我覺得調整我自己的作法就可以了
順便也給大家參考一下:

就是快下交流道之前(還沒有到札道的地方)
我就開60
這樣我只要到札道時就踩一下煞車
40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以前在這裡有看到過網友要求響應一定要開到離開高速公路、到札道前的地方
才能開始減速
可能目的是希望減少塞車或者保持高速公路上的順暢
當時在高速公路上只開100的我就開始力行響應了
總是覺得給還在高速公路上的別人方便
自己在札道上減速就行了..

不過我現在為了錢
我不想這樣配合和遵守了
因為有些交流道的札道真的是很短
才下去沒幾公尺就被警察用速限40的槍直接射我的車
唉~我當時在幾公尺的距離內煞到60也是枉然的

希望札道問題也讓這裡的網友有個警惕和教訓
開車開慢點不就好了, 如果買機器是用來超速違規真的要不得,

另外開這篇說到雙B名車, 今天在市區內看到一台BENZ停在黃色網狀線內(中間區域),
結果裡面一個人都沒有, 這是小弟有使以來看過最扯的違規停車
最好的對策就是別違規而已

若是想買個測速器來違規, 不會是個好方法
說真的, 哪天真有個不幸, 測速器也幫不了

想買? 也行啦! 我有買, 而且還蠻好用的
一台四千多塊錢, 同事的親戚公司做的

買來幹嘛? 以前是怕超速被拍照
但現在反而用不上, 因為開很慢, 不超不鑽不闖

唯一的用途就是, 提醒我是不是開太快了
為什麼? 因為可能一段十公里的路程, 速限千變萬化
有時我開一開, 會突然想到... 啊! 現在輪到哪一種速限了? 是50 還是60??

想買也行啦, 市面上百百種, 也沒法建議你買哪個
倒是別因為會常違規想躲而買測速器
上路不違規, 就不需要再花枉冤錢買測速器的啦
立法與執法之間唯一的衝突就在於當立法不當時執法跟著有問題
就如前面網友所提的交流道問題一樣
那怎麼辦?
我個人認為改進制度才是正道
現在那些地方拍的不合理,沒錯
要做的是改善他,而不是就給他違法下去
這種先例一開就沒法制可言了
人民真的會選擇性,只在不合理的地方違法嗎?
這裡的網兄算理性,應該ok,但眾網兄佔全國人民幾成?
而且就算是有心,難道還要記哪個地方不合理,可以違法不被照?這樣才亂呢!

人都有惰性,現在正因大執法所以大家會重視這些問題
證據就是這些問題早就存在,但是大執法開始之後明顯開罵的比較凶
大執法中在這些地方被照確實不合理,但是沒這樣大家也就擺爛下去不管
這算是個契機,傷口處有痛到才知道受傷,不然只會放著蔓延潰爛
真有心改善交通的網兄,有哪些地方有問題趕快上報政府
別放棄您的權益阿!
前幾天立委諸公拿出一堆警察違規被偷拍的照片要侯友宜表態
侯大署長說 取締警察違規決不手軟 問題是 誰來取締警察違規呢?
為何我一天到晚都看到警察違規停車 違規迴轉 違規超越停止線.......
卻沒人敢上前跟條伯伯說 警察先生你違規了 請開自己一張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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