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許多老爺車、年久失修的車子過彎的時候,
也是險象環生,
匝道時速限制的訂定,
不能只考慮路上「大多數」的車子,
就算全台灣只剩一台古董車,
只要它還掛著中華民國車牌,
且維持在堪用的狀況,
訂定時速限制的時候,
就要考慮它的需要和安全,
因此,我建議修改法令,
把匝道時速限制改為20公里,
高速公路限速由100-110改為50-60,
以符合台彎那些「少數」車輛的安全需求,
我們不能凡事只用自己的立場來考慮事情,
你有新車、好車,
不代表每個人都有新車、好車,
因此在制定法令的時候,
不能就「絕大多數」的用路人的需要來制定,
一定要兼顧到全國用路人的情況,
這樣才是公平、公正,
不然那些一樣繳稅建設道路的人,
情何以堪,
喔!對了,全國還有很多沒有車子的人,
他們只有機車和腳踏車,甚至還有人買不起車,
那……我看高速公路的速限,
還是修改到5-15好了,
不然就不能兼顧到全國的用路人了!
jerryliang0712 wrote:
收費站也有同樣的情形...(恕刪)
我舅舅前幾年就曾經在收費站被拍了一張超速的紅單,從那時起就知道收費站前也是會開單的,不過我倒是從沒按速限走過,十幾年了也沒被開過紅單.
交流道、匝道甚至收費站前訂那種只有極少數人才會遵守的速限,到底意義何在。真的要訂出速限,就請認真去計算車流在上述地點的平均速度。不要只會抱著一部被修的亂七八糟,已經嚴重過時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還有公路法。
其實只要寫個「減速慢行」之類的警告標誌就OK了,正如網友所說,難道連自己開多少才安全都不知道嗎。只會訂出那種沒人理的速限,又不認真取締執行,然後才怪台灣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這是哪門子管理阿。
而且根本速限就應該統一,一、二高都應該一樣,反正車子上去就是統一的速限,東西向也可以比照辦理,不要老是搞那種畫蛇添足的東西嘛。還說的很有一套,什麼漸進式減速車流....真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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