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in wrote:似乎沒人建議找"消保官"協助??消保官不是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存在的嗎??莫非找消保官並無實質作用??另外,印象中在美國影集"洛城法網"之類影集,都會有小蝦米對對抗大鯨魚之類事件.也都會有無謂權勢.不計報酬之律師,以小搏大.替受害者申冤.或許樓主說不定也能在01找到正義使者... 找"消保官"協助確實是不錯的方法
luxgen fuel leak wrote:可以請版上的高手給小...(恕刪) 建議快去看心理醫生告(蓄意)傷害 很難要舉證 車廠(蓄意)車廠動機?車廠故意把車子做爛??來傷害妳 ??公共危險?或許可行!!但實質上並沒有發生,,又非車廠故意,很難起訴,,難度很高但既已讓妳心理創傷如此嚴重或許告個過失傷害身體沒受傷,心理受傷或來個民事求償 因此事精神損失不管這兩樣哪種,都要舉證因此事心理受傷可不是妳說有就有一般就是多看心理醫生,,讓心理醫生開證明或有過自殺紀錄等等(提醒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依此證明向法院申告,,妳因此事 精神病 精神耗弱 疑神疑鬼 失眠 自殺............就看法官如何判決所以 多去看看心理醫生吧,,對妳的人生下一步有益無害
這篇文是玩笑話吧~!!故意殺人或傷害罪....根本不可能成立故意(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公共危險罪...差更遠了,先搞清楚公共危險罪吧...業務過失致死或致傷....妳們根本沒死和傷阿,過失罪也沒有未遂的規定這頂多是民事案件阿
luxgen fuel leak wrote:可以請版上的高手給小妹建議首要問題是我要告車廠負責人公共危險罪可以嗎?法理上需具備之要件為何車輛非行駛中無端產生漏大量汽油問題,這樣可以構成公共危險罪嗎?分類上這算抽象危險制還是具體危險制或是告車廠負責人意圖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死傷我老公不想連累維修技師與廠長,所以請教各位如何把矛頭指向車商負責人再者這種情況是否符合未遂犯之要件要對本件訴訟提出告訴之時效限制是3個月或是更長呢?面對車廠龐大的勢力,小妹想多方評估後續處理要做就要抓重點;請各位給點意見...(恕刪) 公共危險?意圖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死傷?很難吧!看心裡醫生吧,感覺上嚴重喔你重建你受傷的心靈
樓主,您說路上開的L車都會給您很大的精神壓力,試問,假設您以"公共危險罪"告成了、也告贏了,難道您的壓力就會解除?難道告贏了路上的L車自動變成不會漏油的車?難道路上L牌的車就全都會消失?我想,您可能還是要好好的想想,您要的到底是甚麼。您真正想要的是道歉?賠償您的財損?還是您只是想要"告"?還是您也一定要"告贏"?或是您只是希望高層被告、或是下台負責?還是您是真的為其他駕駛人出面提告?還是您只是要原廠承認這是他們設計上的"錯",而不是您自行改裝的"錯"?還是您就是要L廠做全面性的招回?還是您就是要高層承認他們蓄意殺人?如果真的"提告"是您想要的,也是您需要的,那小弟也支持您提告,因為似乎只有這樣您才能解除壓力、夠得到滿足。但是,請您想想,您到底真正最後希望的結果是甚麼?因為我相信"提告"不是您"最後"想要的,"提告"應該只是您想達到的目的的"過程",但我不懂您最後想達到的目的是甚麼!小弟看到一篇文章,跟您分享:別和小人過不去,因為他本來就過不去。別和社會過不去,因為你會過不去。別和自己過不去,因為一切都會過去。別和老婆過不去,因為她不會讓你過去。別和往事過不去,因為它已經過去。別和現實過不去,因為你還要過下去。愛因斯坦說過,如果我們從宇宙的觀點看我們自己,有一些在我們心裡面的東西就會提醒我們,有一些更重要更美好的事情值得我們傷腦筋!我不懂網上為何有提到要您離婚的內容,而我也沒時間去爬文隔壁棟的高樓,小弟只是想說,別讓這樣的事件影響了您原本安定、快樂的生活;而如果提告可以讓您覺得可以獲得安定、快樂的生活的話,那麼您應該就去提告。
樓主,您希望您盡快以"公共危險罪"提告、也希望您告贏了,造福全世界人類。或是再買一台等待漏油來告也可以!免得您一輩子充滿怨恨!而且這個中獎機率比樂透大多了...........不然您這樣窮追猛打沒有賺頭,就真的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