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wave wrote:小車要撞到大車失控並...(恕刪) 沒錯~所以 無論車重多少~要打滾 真的不是問題~只是位置的拿捏而已~加上休旅車 重心高 避震器行程又長 搖晃程度 高出許多 就翻車啦~
我只覺得立法院很奇怪....(是啦~這也不是第一次了)為啥車子硬體規範不先規範好~就開始說制定處罰一般公民的罰則出現肇事不論車子有多堅固都還是有它脆弱的一面但是你被動的安全機制都沒先規範好~例如側邊安全氣囊的搭配、或是汽車鋼性的規範等就指說沒安全帶需要罰責,那車子是要用來保護人還是人要自保比較優先?就像當初設定沒戴安全帽就不得上路騎車結果安全帽的品質良侑不一,也沒看政府在取締....
先為市長夫人祈禱.祝能渡難關有大大講到SUV和VIOS這兩台車,小的正好都開過.且都有高速不穩的體驗一回是駕駛VIOS從台南回台中,因為車是租的要趕快還車.所以上了南二高後就一路趕.途中有幾次才加速到近110K.就感覺整台車有如行船般之晃動.速度再加,就可感覺到方向盤開始不聽使喚並有抖動現象(也可能是該租車公司保養問題).所以其肇事車超車不慎失控之狀況,可想而知最後還是乖乖減速,一路90龜外側慢慢回家.寧願遲還車罰錢也不要超速發生危險.另一次是開FORD ESCAPE 2.0進口版.從台中回台北.也是趕路.車速超至130K(不良示範)明明在二高大直路上,車卻也明顯左右搖晃.後來想想,高車身除了重心不穩外,還有一點很重要-"風".因為受風面大,自然引起不穩.當時所在位置正是靠海的路段,高速風壓加上海風效果.....這兩次經驗後,決定還是小心守速限.畢竟平安回家最重要.另外,我也養成上車必繫安全帶之習慣.反而不繫會渾身不自在.祝大家都能平安.
dearjohn wrote:高速公路的規定是, ...(恕刪) 你的時速表很準嗎?你憑什麼認為你是以最高限速這不能成為佔據超車道的理由即使以表速120 巡航 最好還是在第二車道行駛內車道時 發現後方有車接近 也請禮讓這樣才能保持高速公路的順暢 以及安全
mynameisnobody wrote:有什麼問題?只要有打...(恕刪) 問題的確很大呀!!!ABS大多會限制在某個時速(視車廠設定)以上時,煞車發生鎖死現象才會作動介入!若是正常行駛之下發生打滑現象,會做動介入的應該是TCS之類的防滑循跡系統才是!!
orisfree wrote:或許從這事件,可以喚起國人對操控性的重視。如果那肇事的T牌車沒有因任何外力,只是單純的高速變換車道而失控撞護欄,那把今天肇事車換做是一輛操控性良好的車輛,或許就不會發生今天的意外了吧。 操控性不是最重要的,駕駛人有安全駕駛觀念才是最要緊的不要每次都把操控無限上綱,操控固然需要,但不是安全唯一的選擇一個無安全駕駛觀念的人,就算開保時捷或法拉利等超跑違法高速行駛路肩,一樣有10條命都不夠用更遑論是造成其他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