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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定不是台灣

我支持危規重罰... 罰個幾次人家罵歸罵但還是得守法.
當然啦...這樣建立在台灣警方也要配合嚴格...

澳洲人民開車守法, 還不是罰出來的.. 連亂停車(包括錢沒投或沒投夠)都罰兩千NT左右(拖吊快$4k NT).. 我能不好好停嗎? 但是習慣以後我也不覺得被限制住了..反而還很喜歡這邊的制序.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Lemon C wrote:
我覺得,讓我最驚訝的是日本人
去年去玩,在FREEWAY因前方有車禍,大家塞在路上,日本的重機是可以上FREEWAY的,
而在我們正前方就停著一台重機,在台灣只要一塞車,或怎麼著...機車永遠鑽到看不到車尾燈
那台重機,就這麼跟其它大車一樣,很守規矩,動也不動的佔一個車位
看了真叫整車的台灣人汗顏
還好,台灣目前重機還不能上FREEWAY,不然真不敢想像當那些重機騎士上了FREEWAY後的險象


一點都不會汗顏

這種事情我常幹....但是這樣的下場往往就是被後面的汽車按喇叭

因為他們覺得你只是機車而已....不能這樣佔車道....

所以說

不能拿國外的尺來量台灣阿......
呵呵,我在LA騎過Jog 50 ...
很特別的經驗…
只是…路大…騎小車真的很危險…
因為怕被撞…
大家都開滿快的…小jog的燈又很弱…
是我眼睛花還是怎樣,那摩托車好像沒DMV車牌,這樣也是違法的,車主還是得躲警察,否則會被開罰單,再說照片是停在Shopping Center中,停車是免費,但是若停太久商家是可以請拖吊車拖走的(這是在維吉尼亞州靠近華聖頓DC那裡的習慣),摩拖車的車稅相對台灣實在太高,到冬天騎它是一種痛苦,騎出來只是給別人笑而已
KenKuo wrote:
還覺得他沒有資格「走速限70的快速道路」嗎?


沒有!因為它是騎機車,不管他的排氣量有多大、車速有多快、加速性能有多好,他還是機車。

不管他的稅金繳多少,他還是機車,現行的法律就是不能上快速道路(72、68除外),竟算你有多不服氣,多厭惡這項規定,但他還是法律,所謂惡法亦法,當重車騎士在抱怨沒有路權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要尊重法律呢?當你藐視現行法律的時候,你又怎麼讓人家相信你,如果開放路權時你會乖乖的守法?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dw wrote:
沒有!因為它是騎機車,不管他的排氣量有多大、車速有多快、加速性能有多好,他還是機車。

不管他的稅金繳多少,他還是機車,現行的法律就是不能上快速道路(72、68除外),竟算你有多不服氣,多厭惡這項規定,但他還是法律,所謂惡法亦法,當重車騎士在抱怨沒有路權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要尊重法律呢?當你藐視現行法律的時候,你又怎麼讓人家相信你,如果開放路權時你會乖乖的守法?


好一個「衛道人士」的大車嘴臉!

硬扯到這邊去了、算是服了老大您、小弟甘拜下風(參見樣)

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還有你已經Over了、請自制吧.....rz


補充:

另外我剛剛回完文、才發現您貴為版主

而且不是我原本PO文回覆的「ff6947tww」、弄錯身份、還請見諒先


是原PO刻意誤導在先、小弟請他自制

再者公眾論壇、本來就有不同的聲音、這裡也沒有人去討論重車犯法的問題

更本著NPNT、NVNT的八字真言、在什麼都沒有的狀態下、何必假設所有重車騎士都會違規?

法律該應遵守、惡法亦是法、這些小弟絕對同意、但請不要刻意拿這種惡法出來炫耀

這看在許多守法大型重車騎士眼裡、是嚴重的二次強姦您明白嗎.......>"<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請問我那一句說到重車飆車?我哪一句話重傷重車?你是不是告錯對象了?

我只是提醒你,現行法律機車不能上快速道路,不管任何理由。尊守法律是義務!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dw wrote:
請問我那一句說到重車...(恕刪)


Sorry~我前面把你認為是另外一個ID

不過你的回文、雖無提及重車飆車、但你的最後幾句含意、已經很明顯了

您貴為版主、也許有先天上的該被尊重身份

但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辯、你真的有必要下來淌混水嗎?



沒錯、法律是該遵守、但是這是「民主、法治」國家

也就是任何法令、都該以民眾為依歸!

民眾有權提出不同見解、而不是屈就現有的一切法令

法令也是人定的、您能確定100%都適用並且合乎情理?

民主也是靠人爭取而來、為何爭取一個先進國家該有的路權還經常得被衛道人士說教?

您版大有空、不妨去跟穿紅衣、在路上靜坐的說道理、問問他們堅持什麼

他們堅持自己理想、就是民主表現、重車騎士爭取路權、也是民主表現

您不喜歡可以、但請尊重不同的聲音、別以版主之姿、站出來打壓與您立場不同的聲音

如以上所言、有所不妥、歡迎您刪除、移版、或是對小弟帳號作處置亦無妨

抱歉、回文過于沈長、還請見諒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我提醒你尊守法律,並沒有打壓你的意思。我相信我使用的文字很清楚,並沒有另外的含意。
我從年輕的時候,一直是重型機車迷,也贊同重型機車要開放路權,而且我還覺得大型重型機車的稅金過高(應該按排氣量比照汽車標準徵稅),停車規定不合理。但是在爭取權利有很多種方式,不是一定要用違法的方式。

01一直很尊重不同的聲音,我不會刪除你的文章,也不會移動你的文章,不會竄改你的文字,更不會處置你的帳號,我所說的話完全沒有打壓重型機車的意思,請您不要曲解我的文字涵義。我的文章裡面也沒有提及「因為我是版主,所以你不能說你的主張」何來利用版主的名義打壓你呢?難道跟你有不同意見就是打壓你?

我們等待重車開放十幾年了,好不容易在許多前輩先進的極力努力下,透過正當的管道,立法通過重車開法進口,雖然定了一些很不合理的管理辦法,但是我們都很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成果,爭取權利是民主的表現,但是法律的制定也是民主的表現,這些法律可都是你我選出來的立法諸公所定的法律,(要改法律,請我們選出來的立委去修改,不要以為不可能,重車都可以由禁止到開放,稅金也降了一次,不是嗎?)。現在再怎麼不滿,也是法律。我相信01也有很多喜愛重車的朋友,我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騎士,我們也一直提倡守法的觀念。爭取該有的路權、爭取合理稅金分級是權利,但是守法是義務。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dw wrote:
我提醒你尊守法律,並...(恕刪)


給您拍拍手....所謂惡法也是法....在民主法治社會只能修法...而在修法三讀公告前...你就必須遵守..

覺得法律不好...請向您選區的立法委員大大反應...給他們壓力...法自然會愈來愈好.... 其實台灣離法治社會說真的還有一段距離要走....要講法理情....而不是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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