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測速槍不會都是零誤差的,您覺得台灣的測速器多久校正一次??


之所以警察單位 會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理由來解釋這十公里的寬限值,主要是讓您以為他們很體恤民眾,其實真正的原因是他們不敢承認 測速器的準確度是有疑慮的。<=====

也就是說 如果您是在十公里的寬限值內被拍照,理論上是可以申訴的????

不知現在的國產車是不是還是都沒有配備定速巡航裝置?? 這個東西在二高,車流量不大的時候 超好用。不但會幫你節省油耗,也可以幫你省下超速的冤枉錢。 連打瞌睡都不怕超速


Azrael_Liu wrote:
這要看警察心情的好嗎
6-7年前我在中山高三義下坡路段
被警車追下來過
罰單時速106~~~~106~~~~呀
所以過100-110這是寬許值
警察心情不好掛業績的時候,那有寬許值
...(恕刪)
以前這段路速限好像是90公里/小時, 後來才調整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問答集
問題:超速取締標準為何?(含雪山隧道)
回答: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95年9月16日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經執法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往年交通事故而造成嚴重傷亡,超速失控為肇事之重要原因,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該局將依前揭規定辦理,行車途中仍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切勿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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