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box wrote:
會"視線不良"的原因是甚麼?反應的降低才是行車安全大家不願探討的真相。
這也是我前文為何有強調一個觀念問題,今天就算本身是肇事車主,只要能提出事前並不知情汽車隔熱紙的相關規定而是經由業代或隔熱紙廠商的建議或根本就沒有給選擇,當造成自身生命財產的損失時,是可以跟業代或隔熱紙業者求償的!...(恕刪)
路上很多駕駛,在隧道內或天色昏暗時也不願意開大燈,如果不幸發生了意外,這是不是也算是視線不良因素?
隔熱紙都有所謂的保證書,而且上面都會附上與車上同型號的小片隔熱紙,重點是所謂的保證書都要經過購買人填寫基本資料,表示這隔熱紙是經過購買人所認可的買賣行為。
如同警察開罰單,如果你不認同警察的執法行為,你大可不簽名,如果在罰單上簽了名,這是不是表示你認同警察的執法行為。
因此肇事車主該如何舉證說明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