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mom wrote:
雖然新聞稿的標題下的...(恕刪)
所以呢?
跑完全程或沒跑完又怎樣?
所以學校單位才會很保守只稱要收集數據而已
本來汽機車研發過成中就有很可觀的測試路程和時間
環全島就拿來說嘴
我覺得是想製造話題和廣告而已
今天volvo發表新的S60時
會很驕傲的告訴你他們為了安全設計撞了幾台車?
還是在不同天候不同路面測試多少公里?
不會!
因為他們知道那是製造一台不錯產品必經的過程
本來環島應該會有個重要的測試
就是台灣全島的高低海拔落差相當大
如果能穿越三橫
測試高海拔工作狀態及爬坡能力那很好
並且可以測試混和路況的續航力
但是以亞太燃料電池公司機車的規格
爬坡力就輸一般電動機車一截
那我想本來設定就是都市代步使用
那環島做什麼???

Howard1223 wrote:
又慢又貴的燃料電池機...(恕刪)
看完這一長串的文章...
感覺只是一個研發人員自我感覺良好地在敘述自己很辛苦的發文而已...
討論時速多少根本沒有用吧?, 因為電動機車法規規定就是在45km以下, 何必硬把這件事情拿來當成優點講? 況且標題您自己都下問號了。
法規如下:
87年行政院通過發展電動機車推廣行動計畫以來,電動車產業開始在國內蓬勃發展,期間除補助推廣的電動機車之外,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其他小馬力電動二輪車輛等皆相繼引發製造熱潮,交通部為有效落實電動車輛之管理,已多次邀集相關政府機關、專業技術機構及業者等開會研商達成共識後,規劃將輕型機器腳踏車重新分級區分為「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與「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二類,並就其車輛定位、檢驗、考驗、監理業務管理等相關事項予以規範,俾更符合實際需求。交通部已於日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刻正與內政部依法制程序辦理會銜作業中,預定2007/5月中旬前法規完成發布,6月1日即可上路!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列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之相關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車輛規格: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依其使用性質規定為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1.34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1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小於每小時45公里、車輛重量(含電池)在70公斤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沒錯,致力發展燃料電池機車至今不過十年,但是氫燃料電池的儲存發展呢? 同樣都是動能儲存的原理,基本上我完全是機電產業的外行人,但我認為這點完全有邏輯上的問題...
撇除法規上時速的限制之外,就續航力的角度來看,請問版主單瓶氫氣罐又能夠跑幾公里呢? 要測試車子的性能跟環島完全無關吧? 上得去南迴那是多久要換一次氫氣罐?
另,我想不用我這設計相關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我想一般人都會覺得外型真是醜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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