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類重點,1.酒醉肇事(至人於死)修法?2.葉家道歉誠意以及後續補償措施?3.高雄市警察局責任?(報導指出:八天做筆錄,當初未派警察看守,車子被葉家拖走)靠網友們的努力,連續兩天上01熱門,葉家才稍微願意出面致歉,中天新聞也辛苦了如果沒有他們的報導其他電視台也不會要做這條新聞(我相信昨天九點中天收視率因該滿高的,中天主管記得給相關記者獎勵)
jeff_hu wrote:歸類重點,1.酒醉肇...(恕刪) 如果是真的 應該老爸打的如果是假的 為了博同情演傷勢重 真的罪加一等一個人酒駕 帶走3條生命 傷及2個家庭 2個家族 造就了1個孤兒 跟整個社會大眾撻伐 毫無悔意毫不在乎唯一在乎的是無情無淚的程度 令人髮指................
asaki1985 wrote:除了中指蕭還有象腿妹...(恕刪) 我幫象腿妹說句話他又沒(過失?)殺人更沒有用錢(過失?)殺人shunza1008 wrote:如果是真的 應該老爸...(恕刪) 是假的 看看笑過就算了 不值得討論xupbj wrote:已有網友做出比對圖了...(恕刪) 腦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