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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skyliner wrote:
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恕刪)


這種法條說來,有錢人還是可以罰錢了事的. 二十萬的罰款上限事實上也不痛不癢.

既然要修法了,一定要有嚇阻作用,至少一定要先拘役個三十日,在加上罰款.

因而致人於死的部份,其實罰再多都沒有用了,判死刑也是於事無補的..

想到那個八歲的小女孩,哭喊著"我要爸爸媽媽" 就令人鼻酸...
其實, 修法過了, 還是會有不週全的地方, 因為小弟從事教育工作,

我會想到如果有個混蛋糊塗的家人是經濟支柱, 因為酒駕而被判刑,

受害的人還有自己最親愛的家人!

最終, 還是希望在修法後, 要持續宣導酒駕的嚴重後果

毀的不只是受害的人, 也毀了自己的家!




刑法第185-3條文內容中"不能安全駕駛",能否建議修改。
不過修改可能比增加刑責還難。
不能安全駕駛, 應該已有酒精濃度為標準, 細則或輔助法條在哪, 沒去了解!
看到中天新聞 小妹妹告別式 好像哭到睡著 真的於心不忍
頂一下..


vc0528 wrote:
提案人:楊麗環、丁守...(恕刪)

朴龍栱 wrote:
這種法條說來,有錢人...(恕刪)


繼續頂,
讓更多人能看見

vc0528 wrote:
提案人:楊麗環、丁守中、楊玉欣
連署人:李貴敏、蘇清泉、張慶忠、楊應雄、陳節如、王育敏、陳鎮湘、蔣乃辛
林德福、張曉風、林鴻池...(恕刪)

頂一下~
奇怪!~除了陳節如是民進黨的,其他的都是藍黨的!!!
做~對的事!~不應該再分藍綠吧!!!
之前,照版主給的mail都寄了,只有楊麗環有回,而進度也出來了!
立委們!拜託了!!

有個疑問?~這次是籃營提案的,不知到時候(會審>表決),
綠營會不會<反對>,還是冷漠以對!
大興小興 wrote:
頂一下~奇怪!~除了...(恕刪)


民進黨甲級動員全力杯葛

不然下次沒有金主要支持了

vc0528 wrote:
其實, 修法過了, ...(恕刪)


大大,台灣教育界有您,真感欣慰
贊同! 大多事情都是從 "心" 著手的,在這個硬體設施越來越好的時代,若軟體(心靈)沒跟著更新,只會讓世界更加浮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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