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0231013 wrote:
578樓的大大也有去...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所以除了超車,行駛內車道是有條件的,是次於“超車”的,卻有人一直不識字,藉機拿來批自己討厭的有錢人?!
誰喜歡有錢人?有錢人也只喜歡他們自己跟和他們一樣有錢的人而已!但為了自己討厭,去叫所有人都來受他的罪?這比有錢人給人的討厭,更討厭吧!!
sam0936 wrote:
法規引用討論,仔細把...(恕刪)
笑死人!
看完解釋?你是要人看誰的解釋?法令的還是你的?
公平正義?所以你的公平正義,叫作佔用內車道?
有錢人?那你乾脆去叫立委立法叫有錢人都不要上高速公路?乾脆立個你出現在哪有錢人就不能出現在哪的法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