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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a00231013 wrote:
578樓的大大也有去...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所以除了超車,行駛內車道是有條件的,是次於“超車”的,卻有人一直不識字,藉機拿來批自己討厭的有錢人?!

誰喜歡有錢人?有錢人也只喜歡他們自己跟和他們一樣有錢的人而已!但為了自己討厭,去叫所有人都來受他的罪?這比有錢人給人的討厭,更討厭吧!!

sam0936 wrote:
法規引用討論,仔細把...(恕刪)

笑死人!

看完解釋?你是要人看誰的解釋?法令的還是你的?

公平正義?所以你的公平正義,叫作佔用內車道?
有錢人?那你乾脆去叫立委立法叫有錢人都不要上高速公路?乾脆立個你出現在哪有錢人就不能出現在哪的法好了?!
管妹...是誰啊?
這使我想起一個笑話,有一天老太太在中午的新聞的新聞快報中看到一則現場連線的報導,內容是在高速公路南下車道有一部車逆向行駛造成高速公路險象環生,老太太正在笑這部車白癡時,老先生打電話回來氣呼呼地跟他老婆說,他在高速公路上要回家,但現在別人都瘋了,為什麼每一部車都逆向行駛朝他衝來,只有老先生一部車在對的方向,其他車都逆向行駛...........................

lacuna0517 wrote:
法律沒有規定 但是想想你怎麼做 也就不難理解為啥內側車道會有糾紛了~~


我個人是覺得

就算佔用的人爭贏了 佔用內車道不違法
可是佔用還是佔用
對於國道上局部集團式塞車的亂象並沒有幫助

就好像昨天博愛座讓坐的新聞
就算硬是不讓座給孕婦 法律也奈何不了
大家也只能深表遺憾 無法做實際行動

台灣不自愛的人很多
明明讓了可以皆大歡喜
就憑他一句 法律沒規定我一定要讓 就要打大家的槍
非要等到立法 並硬性規定一定要讓 這樣不是很悲哀嗎
虧大家還是考到駕照的成年人

sam0936 wrote:
只要後方想超車,
前車就必須讓,不管前車時速多少,

公平正義在哪裡


標準鑽牛角尖

請問你是在開車 還是在看電影復醜者聯盟

還公平正義勒 . . .

如果真的心裡不平衡
那就換裝動感超人服裝 去執行你的世界和平任務吧

(車上裝台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去投稿 才對啦 . . . )

超車車道與超速根本就是兩件事

一定要豆在一起講......

我還浪費生命看完全部...我也真它X的無聊了~
我在想版大是因為中外線龜車太多,不想一直變換車道.

1211 wrote:
超車車道與超速根本就是兩件事


因為要這樣才能凸顯他的 公平正義啊 . . .


sam0936 wrote:
看大家討論高速公路內...(恕刪)


後面的車超速, 自然會有警察和測速照相會去處罰他... 輪不到你擋他的路...

但你開在超車道就是不對, 就算你開時速200公里, 我開時速250公里, 你還是得讓我!!!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 跟你開時速幾公里沒關係... 總之你超完車就是得回中線道就是這樣!

限速110公里+寬限值10公里是高速公路的限速, 不代表你就可以在佔用內線道!!!




街口 wrote:
因為要這樣才能凸顯他...(恕刪)

公平正義...這四個字多好用啊!完全無瑕疵的可套用,又可以藉此來紓發他仇富的怨念!

殊不知他自私的怨念,造成更多用路人的怨念...
管妹...是誰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Nxgzn9lMRs

看看吧!!占著茅坑不拉屎聽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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