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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daslebewohl wrote:
如果主管機關真的見解...(恕刪)


您提出的看法,應是屬於討論理的層次(法訂的好不好)及實務上是否做得到。

以下是我的個人猜測,沒有數據佐證。

因為台灣的幾點特性:
1. 地小車稠
2. 不只小客車多,大客車、大貨車、連結車等大型車輛也非常密集
3. 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是三線道
4. 交流道彼此距離與國外相比算很短
5. 多數駕駛人仍是依最高速限+寬限值行駛(應該有超過一半的駕駛人吧,大型車輛也有很高比例如此)

如果像大陸的方式訂定,有可能大部分車輛會集中在中線道,運輸效率大打折扣,剛上高速公路的車輛可能會切不進中線道,說不定還沒切進去就到下一個交流道了。而內線道超車也仍然有可能一路超到底。而大型車輛與小型車都集中在中線道的情況不曉得會不會增加事故的風險。

不過,我覺得主管機關的確可以想想是否有更能提高行車效率的方式。
herblee wrote:
行政院91 年 6 ...(恕刪)


很佩服你找了許多法律上的資料,在進到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前大部分是對的(小錯無傷大雅,不追究),但是,這麼多正確的資料中夾了一個錯誤的看法,導致結論還是錯的,那些包的很多的正確的資料只變成了誤導網友的內容,這樣的作法是很糟糕的。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你將'得...行駛'扭曲解釋成'不得...繼續行駛'的錯誤說法,已經將整款的意思都扭曲了,也不是原意旨了。

反過來也可證明你說的是錯的,如果真的是你說的意思,根本不需要這條但書。你要不要舉個例子看看在你的解釋下還有什麼情況屬於但書的適用範圍。

這條但書是有意義的,而'得...行駛'就是包含了你說的繼續行駛,這沒有擴張解釋,沒有寫不代表沒這個意思,而是這兩個字是贅字,不需要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94處行駛,沒有1處繼續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有69處行駛,有5處繼續行駛,其中4處是敘述無法繼續行駛,1處是違規被舉發後繼續行駛,除了這5處的確是行文所需要的地方外,都沒有繼續行駛的用語,按你的說法,這些所有的規定都不能繼續行駛了。

這就是交通部的看法,期待看到你向交通部反應後交通部的回應,或是問問律師這些法律字眼後律師的意見。
Andrea Holmes wrote:
很佩服你找了許多法律上的資料,在進到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前大部分是對的

其實進到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前有關交通法規大部分還是錯的...

他之前還說社維法是惡法應該廢除...
sonylin wrote:
一堆龜車還是不懂~~...(恕刪)

一堆神車還是不懂,

你怎麼知道前車不是打算超下一臺車?你怎麼知道前車不是切不出去?你怎麼知道自己沒有超速?

真的切換車道這麼容易,你為什麼不自己切換車道?

我真得很少看到內線道時速八九十的龜車(塞車時例外,各線道都慢),但是一堆橫衝直撞、惡意逼車、隨意亂鑽的神車倒是常常看到。

每次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車禍,十之八九不是因為龜車,而是因為神車肇禍。

chiff wrote:
很久沒開長途...
昨天一路從嘉義北上...
果然內線還是一堆人佔用...
到了大貨車大客車少的路段...外線車道真的就變成超車道..
要超車...請從外側來XD

這樣你正確駕駛的你,應該更高興啊!

外線道一路暢通,你根本不用超車,也沒有行駛內線道的機會。

至於台灣許多人愛開內車道,紅字部分就是答案。
不用談到法律吧 沒有法律規定公共場所不能喧嘩 但你不會在公共場所喧嘩 因為那會干擾別人 試著替別人想想吧 你不會知道別人為何超速 甚至別人有沒有超速你開120 可能只有119.5 而別人開119.9 比你快 憑什麼認為別人超速 何況120也是超速 只是不罰 如果你認為120可以一直開內線 我認為110開內線才合理 那我不是擋道你了
kuoyuan1 wrote:
我真得很少看到內線道時速八九十的龜車(塞車時例外,各線道都慢)
(恕刪)


龜車就開80、90
當然很少看到..內線8.90的

一路上. 你前面都空了
真神~ 兼自我打臉的辯解阿!!!

100分!


時速90的龜車~ 被時速80的龜內線~ 我當真沒看過!!
很經典!!

ofbokimo wrote:
別再說別人超速.....難道別人超速都是你再判定?還是你車上有測速神器?
若沒有..超速這件事..請讓國道追焦手來判定好嗎..


以GPS使用這麼普遍的時代來說, 不知道自已錶速誤差程度的人實在是不多. 只要自已開在最高限速附近, 要判斷別人有無超速實在是一點都不難

不過內線真的有時會遇時速80的龜車, 今天下班就看到一輛車從外線一路切到內線, 然後就以80公里的時速持續在內線行駛, 和前車愈來愈遠, 有時車距都拉到了幾百公尺, 也不斷的有車輛從內線換到中線超越它再換回內線. 這種龜車就離譜了. 我開在中線剛好車流速度比它快一點點, 所以就很容易推估它的時速.
yinghorm wrote:
不用談到法律吧 沒有法律規定公共場所不能喧嘩

社維法去查一下...
你沒說你開多少?
也沒說你為什麼佔內車道?
也沒說你前面有沒有車?(正常一定前面沒車才會被閃!!!)

那如果前面沒車你又擋住車道!!!!!!!!!!!!!
那你被閃因該
不讓活該
還被超真的是悲哀
台灣地小車多,要全時段完全清空內車道有難度
外線有一台大車很龜,造成其他大車要走中線(但速度還是不快
那小車怎麼辦?就只能擠內線了啊....
高速公路很常有這種情況(尤其是中山高

我跑最高限速,可以走內線
VS
我要飆車,內線的車都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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