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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訊】經濟部預告「檸檬車條款」於7月1日上路,履修不好可換新車

可是...日韓是1年..或2萬公里.......台灣是可悲的半年!!!.....
說韓國財團治國....看起來台灣更像......
車友們希望爭取更好的保障,這很合理,但是不要誤解預定7/1實施的方案。

「發生重大安全瑕疵,包括行進間熄火、起火、暴衝、煞車系統等故障。」這種事情,發生一次就可以換車。所以不會有在高速公路熄火四次才能換的情況。

「相同的瑕疵經過原廠修理四次之後仍未改善。」這是指「行進間熄火、起火、暴衝、煞車系統等故障」以外的問題,例如漏水,這才需要累積四次。
std123741 wrote:
頭大要開始擔心了(恕刪)


如果你指的是車頂漏水事件,那應該屬於「設計瑕疵」
因為連日本自己都有,不是只有台灣
如果您指的是這個,不太可能換新車給你
因為沒有安全疑慮…
相同故障要修四次才給換...太多了~~
而且原廠會不會故意每次都注記不同異常
廠商一定回答 這是正常耗損擺爛
看的到吃不到的條款

成本增加,車商又有漲價的藉口了
每次都給你修一個月, 就破解了...
看你180天怎麼修到4次.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先求有再求好沒聽過嗎? 反正七月一定又有什麼理由讓法案不通過了
我覺得以後這方面的糾紛跟官司會很多.~!!
因為目前車子問題的情況都車廠在判定.~!!
等於是球員兼裁判...缺乏公正第三單位.~!!
terencekady wrote:
如果第一次煞車失靈就撞爛了,車廠有賠!?還是要連撞4次以上
要連撞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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