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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新制上路】明日起高速公路路肩限速60km/h,違者處三千元以上罰緩!

LuckyMin wrote:
開放路肩有一個前提,...(恕刪)

你的論點根本怪異
今天是你說的情況搭配只能往出口開
你知道能多消耗多少車流量嗎
開放路肩後,如果行駛中車輛故障時,車子要停在哪裡待拖吊?還是停在路肩待撞呢?
看來以後開車上高速公路,最好祈求車子不要故障囉!
這樣乾脆不要開放阿...什麼烏龜速限?這樣搞外線和要下交流道的會更提早回堵吧
這是德政,大部分人想要的
「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所以路肩根本就不應該開放給一般車輛使用,不管是離峰或尖峰時間。

若執意要限時段開放使用,路肩限速為時速60公里是合理的,因為本人親眼所見現實狀況是,趕路的(不管是要下交流道,還是違規利用路肩超車再切回外側車道,甚至連切兩線再到內側車道的),行駛路肩的速度超過時速100公里,屢見不鮮,相當危險。 而此時主線道的車速並不慢,外側車道時速介於90至100間,內側車道時速有100以上,只是車輛稍多點,比較無法隨時有空間距離可以超車。

另外一項應該維持現狀,行駛路肩的車輛限下交流道者才可使用 。不應開放路肩車輛駛回主線道,兩車道車速差距大,如此只是徒增車流交織的危險,或造成路肩車輛危險超速。而對於故意利用路肩趕路超車的,本來是不能駛回主線道,現在敞開合法方便門,更肆無忌憚這樣做嘍。更何況路肩超速,政府執法單位要如何取締舉發,能捉得到千分之一嗎?

註:本人的經驗路段是 圓山A(濱江街)-內湖B(成功路)(北上) (22K+450~17K+500) 路肩開放時間每日7:00~ 10:00、16:00~19:00
  而本人經驗時間常是週日的 17:00-19:00之間
不知您所謂的"論點怪異"是指?
願聞其詳,謝謝指教。

kurokawa079 wrote:
你的論點根本怪異
今天是你說的情況搭配只能往出口開
你知道能多消耗多少車流量嗎


LuckyMin wrote:
開放路肩有一個前提,就是"交通尖峰"時期。
在這個時期,會開放路肩的也大多是有堵車的情形。
所以,最高速110km/hr?
就算沒有堵車,可以開110km/hr時,還會開去路肩的駕駛,是否駕駛習慣(道德)有問題呢?
PS.為何說"道德",因為開放路肩就是為了讓交通尖峰期避免(減少)堵車而分流的動作,如果可以開110km/hr就代表沒有堵車,你還開路肩,那是屬於超車了吧(已屬違規行為,路肩並非供超車用途)?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路肩限速60…唯一無法檢舉的違規,加上警察幾乎沒在取締的,所以可能被無視

立新法或修法,不管罰則加多重,沒有執法 = 廢法,所以維持日常不變,大家繼續隨便開,撞到再叫警察吧
ming131 wrote:
路肩限速60…唯一無(恕刪)


會用路肩跑的情況肯定是主線道都塞車了

所以這時候60KM/HR已經比主線快很多了

主線要恢復到100KM/HR不可能一下就恢復的

所以跑路肩的要切回主線道也應該沒太大問題

現實狀況應該是路肩用幾下也是一起跟著塞

堵好堵滿 整個高速公路車道 而已

因為大家在500M牌前面

都要等著插回主線道!!!!

哈哈哈!!!!
60還嫌太慢所以快到500M準備大腳煞切回來,,還是等路肩出口會自動開啟。
塞的時候還開不到30
LuckyMin wrote:
不知您所謂的"論點怪...(恕刪)

阿我不是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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