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好多人不知所云內文都沒看完,就開始指責建議樓主應該可以去繳費看看,看需不需要繳費另外,這在收費車場裡面設一個殘障停車位還真的不是很方便,至少上面寫「優先車位」會比較好不然車子都駛進去了,結果不能停,光是那裏移車就飽了1台近來→沒位子→出去→又一台進來...持續輪迴
我之前是去一個停車場 有管理員的 也是客滿到我進去的時候 就依管理員的指示 停入車格下車時才發現 那是殘障車位因為該停車場非常小 只有單一車道 而外面又排滿了車要進來而且下一台車也依指示 停在我前面車道上 留KEY的那一種有時候真的是進退兩難
狂暴阿偉 wrote:北市很多約莫10~20...(恕刪)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佔用,得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緩。」但關鍵來了,違規佔用情形必須發生在「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所謂道路範疇」,檢舉事宜才得以成立。法規要求,停車場必須設立殘障車位,可是業者在系統上並沒有這樣設定(保留殘障車位),業者也是營利為目的。私人土地檢舉也不會開罰,有需要就停留言留電話,沒有必要正義魔人般,互相和諧一點。小弟的淺見,謝謝!
確實有這樣的停車場, 空位數包含殘障車位,基本上如果已經進場, 卻又剛好遇到最後一個位置是殘障車位,反正別人也進不來, 我一般就在入口等其他車位離開, 去停他的車位但是這要在一眼就可以看到全場, 有沒有人要離開的小停車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