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之後只有下列幾點1.機車已經完成左轉(意即未在路口碰撞),二車碰撞的時候是並行(道路規劃該線道並不是禁行機車)2.在碰撞時,影片中有叫聲(意即汽車駕駛人已知有碰撞),但並末採取對雙方最有利的措施(立即停下)3.最慘的是影片中有以喇叭代替煞車,這意味汽車駕駛人事先可以預警,但未立刻採取對雙方有利的措施(減速或停下)4.影片中只能猜想汽車駕駛人想靠雙黃線行駛,而機車駕駛人想靠右側行駛就這麼不巧碰撞在一起5.還有行車記錄影片的日期時間並不是發生當下的時間日期也許上述幾點很不討喜,但從影片看來是這樣子
Claire831230 wrote:對方一直要我賠又不說多少錢? 調解時對方沒提出金額??Claire831230 wrote:之後上調解對方一直要我們賠償她的車損部分。最後調解失敗對方告我們過失傷害...?(對方是擦傷、挫傷。發生的隔天我們有打電話關心狀況,一直以來都沒有要她賠償我們車損的意思,沒想到對方直接說,是我們撞她?害她受傷!要我們賠償她的車殼?????我就說:不是您來撞我們的嗎?)
RonnieS wrote:告訴你,會...(恕刪) 其實這些都省省吧台灣法官是看心情的舉個例子給你聽周占春法官,人稱人權法官,再世青天,對涉犯重罪、有逃亡、且已經被活逮串供偽證的犯人連續無保釋放,甚至還當庭跟被告討論不羈押的話要用甚麼理由只因那個是人是不可描述等級至於平民老闆性獨子,家中有父母須照料,竊盜罪、初犯周法官裁定羈押,原因是,他窮,會再犯所以我才說,這種標準SOP的案子,就照程序走就可以了台灣法官權力大到超乎你想像,不要引起他的特別注意,最好
對方口氣一直都很兇,沒有不了解,事發之後我們連續打了3天電話關心她,但她都說在上班之後回撥給我們,也沒有回撥,整件事就是她不想處理!過了半年才告我過失傷害?其實我不知道我該檢討些什麼事?我第一時間就有告知保險了,但專員說等初判表下來看一下比例再決定我是否要啟動此功能,如果不要,我也可以自己拿錢出來賠。我一直都沒有要求對方賠償我們,但對方一直要求賠償問了也不說,一直大聲的罵我們:你們就是錯!到底要不要承認?被他搞的心情也很差 小小小鼠 wrote:不覺得你或你的保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