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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dooz0108 wrote:
遭對方從左後車側撞...(恕刪)


恐龍甚麼?
雙黃線單向道前方有車在法律上不就是不能過?過了不等於超車?且視線死角?
兩方都是有錯
跑法院其實沒什麼 我覺得有什麼好不敢跑的?
今天沒保險不就是要來拼跑法院不是嗎?

法院都跑幾次就當走廚房一樣簡單了~

今天都這樣了 沒啥好調解的 就來告就對了~

對方鐵定賠比你多
看完之後只有下列幾點
1.機車已經完成左轉(意即未在路口碰撞),二車碰撞的時候是並行(道路規劃該線道並不是禁行機車)
2.在碰撞時,影片中有叫聲(意即汽車駕駛人已知有碰撞),但並末採取對雙方最有利的措施(立即停下)
3.最慘的是影片中有以喇叭代替煞車,這意味汽車駕駛人事先可以預警,但未立刻採取對雙方有利的措施(減速或停下)
4.影片中只能猜想汽車駕駛人想靠雙黃線行駛,而機車駕駛人想靠右側行駛就這麼不巧碰撞在一起
5.還有行車記錄影片的日期時間並不是發生當下的時間日期

也許上述幾點很不討喜,但從影片看來是這樣子
幾千元第三責任險可以解決的事情, 樓主卻沒有花錢消災?!

那看來就只能跑跑法院增廣見聞了

我有買第三責任險,是對方一直要我賠又不說多少錢?
JasonStock wrote:
幾千元第三責任險可以...(恕刪)



Claire831230 wrote:
對方一直要我賠又不說多少錢?

調解時對方沒提出金額??

Claire831230 wrote:
之後上調解對方一直要我們賠償她的車損部分。
最後調解失敗對方告我們過失傷害...?
(對方是擦傷、挫傷。發生的隔天我們有打電話關心狀況,一直以來都沒有要她賠償我們車損的意思,沒想到對方直接說,是我們撞她?害她受傷!要我們賠償她的車殼?????
我就說:不是您來撞我們的嗎?)
沒有,一直都沒有也不講!所以調解不成,5分鐘內開完==
小小小鼠 wrote:


調解時對方沒提出...(恕刪)


RonnieS wrote:
告訴你,會...(恕刪)


其實這些都省省吧

台灣法官是看心情的

舉個例子給你聽

周占春法官,人稱人權法官,再世青天,對涉犯重罪、有逃亡、且已經被活逮串供偽證的犯人

連續無保釋放,甚至還當庭跟被告討論不羈押的話要用甚麼理由

只因那個是人是不可描述等級

至於平民老闆性

獨子,家中有父母須照料,竊盜罪、初犯

周法官裁定羈押,原因是,他窮,會再犯

所以我才說,這種標準SOP的案子,就照程序走就可以了

台灣法官權力大到超乎你想像,不要引起他的特別注意,最好
Claire831230 wrote:
沒有,一直都沒有也...(恕刪)

不覺得你或你的保險公司應該先瞭解一下對方的要求嗎?
直接上法院會比較好嗎?
保險公司又不會幫你處理刑事......
對方口氣一直都很兇,沒有不了解,事發之後我們連續打了3天電話關心她,但她都說在上班之後回撥給我們,也沒有回撥,整件事就是她不想處理!過了半年才告我過失傷害?其實我不知道我該檢討些什麼事?
我第一時間就有告知保險了,但專員說等初判表下來看一下比例再決定我是否要啟動此功能,如果不要,我也可以自己拿錢出來賠。
我一直都沒有要求對方賠償我們,但對方一直要求賠償問了也不說,一直大聲的罵我們:你們就是錯!到底要不要承認?
被他搞的心情也很差
小小小鼠 wrote:

不覺得你或你的保險...(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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