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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內側龜速車,結果.....


Herryyang26 wrote:
各位看倌,請先看完...(恕刪)




呵呵!!

再重申一次!!



高公局或國道警察局解釋的很清楚了!!

立場就是速度達最高速限=不堵塞行車



1.
可以用 "最高速限" 全程(持續)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2.
當前車用 "最高速限" 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是可以不用讓道後車的!!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3.
當前車用 "最高速限" 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後車仍欲超車. 必屬超車違規!!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4.
當前車用最高速限行駛. 在 "理論上" 跟 "應" 不至於造成後方車輛堵塞!!

因為大家都是 "機器人' !?

既不會堵塞. 又何必讓道??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5.
"建議" 跟 "宣導" 在內側車道超車後. 在安全的情況下儘速駛回中線(中內)車道.

完全可以不用理會的!!

因為 "沒有強制力" .

反正只要是 "最高速限" 就不會受罰!!



本來法律與道德是可以共存的.

但是 "高公局" 的立場不改變.

大多數人會照著法律(高公局解釋函)走!!

法律有形!!

道德無形!!




高公局回覆











我有一次坐同事車,他開110佔內線,結果後面一堆開120來超車.
我問他為何不開中線,別人一直超車變換車道這對別人與自己都是風險.
他回答說:佔內線車道是懶的變換車道
你說是不是很自私
所以說不佔超車車道是基本道德
能修法不管多快 沒讓後方過 佔用1分 即可檢舉 就好了 哈

國警只抓超速 根本不管龜龜
Hi 樓主
依照台灣交通法
該內側車道施主沒有龜速違規,我直接把重點回覆給您作參考
1該內側車已經是該路段限速中最快車速,且並未阻擋任何其它想要超車的車輛
2內側雖為超車車道,但內外車道並未有任何車輛被阻擋
3看你的行車記錄器來假設內側車的車速為105(保守值),這也是在國道速限上下了,所以他不是龜速車

結論:
你檢舉錯車了.. 你對在內道的龜速車定議有誤。
Herryyang26 wrote:
各位看倌,請先看完...(恕刪)
看來你是檢舉魔人.........

因為它不是特例.....

但對你來講它確是你檢舉失敗的特例

所以你不爽上來PO文取暖

我個人是覺得你PO這個文其心可議

樓主應該是想檢舉他占用內側車道吧...但說真的...佔用歸佔用...車流量並不大阿...所以也沒檔到後車吧?
上次看到類似討論網友回覆的
qoooooo wrote:
檢舉高快速路內側車道龜車之合法方法


消息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13071

國道警察表示:
遇上國道龜車,可開在龜車的斜後方,用行車紀錄器紀錄1分鐘,只要有拍到對方前面還有空間可以切出來,就可以檢舉他沿途使用內側車道,將依法開出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單。..(恕刪)

今價賣喔 wrote:
唬爛第一名
這樣檢舉就能讓對方罰6000
做夢喔
併排停車2400都不敢告發了
600 300的違規臨停都要袒護了
一張6000的罰單那麼簡單幫你開出喔?

有位檢舉的網友
專門檢舉國道插隊
九成九以上都被打槍
給一分鐘長的影片也沒用
承辦員警幫找理由不遺餘力
3000都這樣了
還6000咧
...(恕刪)

AKB濕吧 wrote:
加一

檢舉的過

我躲掉
...(恕刪)

果然神預測

要永遠記得
理論是一回事
實際是一回事

速度類的根本無法檢舉
別白費力氣了
況且人家根本沒龜車

我還是天天來檢舉100台違停比較實在
他沒擋到後面車?
那後面車為何閃他?
超完車走中線對大家不是都安全
說穿了就是自私懶的變換車道
吃飽太閒自以為正義使者的發文。
內線開110以上了,內線前方無車,也沒看到他有阻擋任何車輛,何來的內線龜速車之說,況且跟在右後側那麼近的距離,是要內線駕駛如何離開內線車道。


看完只能說內線車真倒楣,都開到110以上了,結果樓主一直緊逼在右後方,不讓他有安全空間可回中線,然後再來01罵龜車佔內線,擺明就是陷害內線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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