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ielinda wrote:
二行程引擎在臺灣已經是法令不容的燃燒方式 , 禁止使用二行程機車
上面維基資料所述 , 是 "動力工作方式" , 卻沒探討此種燃燒物,產生的廢氣成分 。 倒果為因, 不先探討燃料燃燒的污染物
為何政府要停產? 一定有其道理 , 當年停產寬容期也太寬鬆了 , 多了十年 , 就像地溝油 或是 棉花油事件, 一旦發生智慧的覺醒 ,喚醒民意, 就應立即停用。 還多了10 年的二行程動力車輛, 流竄在臺灣的土地上污染空氣。 顯然 圖利廠商。...(恕刪)
說的真的太好了
所以比他嚴重的是不是更應該先禁
讓數字說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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