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8052 wrote: 你上述的哪些人。 在台灣就不會讓因為會...(恕刪) 對呀!常常看到在國道上,只要警車在車道上行駛,週圍的車就慢慢開。搞不懂耶,就在速限內行駛幹嘛故意慢下來呀!我經常用速限+10km的車速,刷國道紅班馬的卡。
A辣愛怕跑 wrote:自己變通吧就右邊超 因為有奇怪的法令+一...(恕刪) 對耶!都說內線是超車道,可是有時候最外線的車速還比超車道快~特別是某些路段更明顯,例如國一林口段!內線可能只有80~90km,但外線却可開110km。怪怪的~我都搞不清楚究竟哪裡是超車道了!
有一件事很不爽以120開在內側,後方來一台140的,右方車道沒車,要不要讓?趕時間或是開快車的總認為我檔路了?閃大燈、逼車樣樣來。即然沒車,為什麼不自己變換車道?閃大燈?影響我開車,減速到110合法吧!嚇死你這個老王八。開快車誰都會,禮貌開車,按規定開車比較難---------------------------------------------------------------------------------------------你還是要讓,快車道要超車,要跑到中線道,速度快的車道要跑到速度慢的車道超車,這不合理,也不安全,你讓開他還是呆你旁邊,那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你不讓你卡在超車道,就是你的問題,你要開120巡航那沒問題,但是為何不在中線或外線巡航,為何要再超車道巡航,還有閃大燈不是影響你開車,閃大燈是提醒你後方來車道希望你能讓他為什嗎現在人都要解釋成閃大燈是挑釁!多正面思考一下!如果後方是救護車希望你讓,你還是有想法旁邊沒車自己閃過去的意念媽?給人家方便也是給自己方便!共勉之
120當然不是龜速車為什麼要讓?是他趕時間,又不是我。難道超速無敵嗎?正常的高速公路應該是偶數線道的,不是最內側才是超速道。即然本地法律規定內側必需使用最高速行駛,所以110是合法的,超速的就自請想辦法,不要做出危險動作為上。不知道轉速表和gps的準確度哪個對,請專家解釋一下,謝謝
dy5152 wrote:120當然不是龜速車...(恕刪) 120當然不是龜速車為什麼要讓?是他趕時間,又不是我。難道超速無敵嗎?120當然不是龜速車,問題是你為何要再超車道巡航,為何不在外線?萬一你中線也120巡航,遊覽車要超車怎辦?中線是他門超車道,120一般大車是跟不上,但問題是不到20噸的大車一樣可以以小型車的時速去開,你要以120去開我覺得不是問題,請依你的速度去分流,不要擋在超車道人家也是120巡航問題緊跟在你後面,你在外線要開120不超車是對方的問題你擋在中線 或內線超車道救你本身的問題!人家就是比你快,也不見得有違規!
DC10 wrote:所以美國這個建議,只能被侷限為在撞擊發生時,能生存的最高可接受速率,但如果你想拿這個來說,我們最高不要開太快,才不容易發生車禍,事實上就以歐洲來為實例,完全是說不通的~...(恕刪) 這個建議在美國是漸漸不算話了。漸漸與歐洲能溝通了美國最近正在討論提高限速的議題,像德州就率先提升最高限速已經來到85英里,部分有些州也有75或80英里而有部分的州也正考慮提升限速,或者想在提升限速
這類文章很多,但最後恐怕只是造成正反兩方激戰!我愛開快車,但我不是正方,但也不是反方;我只希望交通順暢!我在髙速公路上只開130-160KMH,就能維持一路先鋒的路況;說實話,內車道是否要讓道?對我來說並不重要!我不會閃燈,因為沒有必要造成其它用路人的不悅!更不會逼車,不要忘了安全距離而將自車處於危境!當然,我更沒耐性去等待前車的禮讓!所以我只希望,1.全線有都有四線道2.大家不要並肩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