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會去比的選手,你如果問他若因比賽意外失去生命,很多會回你~死了就算了,十八年後又一條好漢,這樣你還能阻止他嗎?這樣的勇士還是有!與其讓這樣的事發生在馬路,遠不如鼓勵去賽場比,總比在路上影響無辜的人,不也是好多了?其實平時開車上路通行,無論開快開慢本身就有一定風險存在了,順車流的速度才能降低風險,但還是有風險;那不就乾脆都不要交通上路算了?總不能因噎廢食吧!
各位要注意一點煞車距離是相對的通過速度越快,所需要的煞車距離就越長不過這都是機械功能正常,車手意識清楚,肢體動作無礙的情況下所以討論300公尺夠不夠,500公尺夠不夠,不是最主要的關鍵關鍵在除了適當的減速距離以外,做了哪些被動的安全預防?例如F1賽道,即使車手已經有戴安全帽及護頸,就算有大片碎石緩衝區在碎石區的外面,還是有好幾層的輪胎牆,空氣墊因為在真正高速情況下,車有可能直接飛過碎石區!人家是做了萬全的準備,而我們?好像只不過把場地從馬路搬到賽道其他都沒變...
塞車道有通過FIA是針對環型賽場,0-4直線根本沒有通過法令規範,另外主辦單位與場地單位均已賽場通過FIA做為一切準則,另外請參考國外直線0-4規範,標準賽道1.5km,跑道盡頭則要以緩上坡設定,會依照此設定是針對當車輛失去控制時,以達到緩降速度後降低撞擊傷害及給予車手更多緩衝時間做反應,今天700m的距離,扣除400m只剩300m再時速150~160時根本來不急做反應(車輛出狀況時),另外舉辦直線加速也不是1~2屆,為何還不改善?此外前幾屆中也曾發生GTR來不及反映撞上的疑慮,只是當時沒死人,難道主辦單位與場地單位都不知道嗎?沒改善卻還一直舉辦,令人不解,另外場地單位說通過FIA合格的車場,發生事故時,場地單位卻沒有破壞剪提供救援,會不會太扯,發生事故拖了多少黃金時間,為何報導都沒有說,別再說明知道有問題卻還參加,台灣唯一合格賽道只有大鵬灣,會參與的都是想走合格的法令,但今天主辦單位與場地單位卻隱瞞,這難道都沒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