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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道撞到切換車道的慢速車的肇事責任?


mfouraone wrote:
一堆酸民講那甚麼屁話...(恕刪)


本日最忠肯!!!給你個讚!!!
開車不適用鍵盤打幾個字就會的...............獻給01的高手們!
fanrien wrote:
1. 打燈不是無敵2...(恕刪)


看到很多案例
被害者變成加害者
加害者卻變成路過的
常常都會替對方覺得很無奈

高速公路在隔壁車道動線不明的情況下
不宜任意變換車道閃車
而且緊急煞停很容易被後方車輛撞上
這種情況減速撞上去就對了
三寶駕駛很多
能夠讓一個回頭是岸
樓主也算有功了
只是要耗費自己時間金錢卻是不大划算
不知道如果換成拖吊司機上來問肇責,
在國道路肩開拖吊車閃黃燈要從路肩要切出,
後有來車按喇叭,但是我執意要切,後方三寶不防禦駕駛
煞車不及就被撞了。
一推人還真覺得樓主是三寶
真不知道到底誰開車觀念比較不正確??
我建議樓主無論如何都要裁決所申請仲裁,

從影片看來,拖車想切就切,交通規則有規範他該怎麼切,

誌於能不能煞得住車,要看拖車給你多少煞車距離,
從影片看來拖車沒給你足夠的煞車距離
看到有人回不該剎車,好奇怪的羅輯喔
如果這次剎車一定會被後車撞,難道撞到拖吊車,車子停止後就不會被撞嗎

最好是開高速公路,遇到前面車陣集體減速,快撞到了,你們都不緊急剎車的,因為怕被後車撞?
給對方教訓輕撞它,更是天才
撞車 修車 上調節法院 自己搞一堆事來教訓人家 搞不好自己也有責任

比上剎住,幹聲三字經繼續上路,聰明人會選哪樣?

可以麻煩版主在肇責確認完成後

把正確知識提供給各位網友

現在分兩派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qwert168 wrote:
看到有人回不該剎車,...(恕刪)



不是最喜歡用鍵盤說「防禦駕駛」嗎!減慢速度讓一下拖吊車就可以避免了!
遠遠看到警示燈就該有警覺放慢車速不是嗎!
三寶跟用鍵盤開車的最愛談路權了!
看起來是場無妄之災,我倒比較想問拖吊車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就停在拋錨車的前方?
像這樣子從路肩切進來,真的很危險~
就算是要前行也一樣,一個要0-100,另一位則要100-0;
綜合結果就會是一個0-30,另一個要100-30
而且急煞還得負擔後車追撞的危險,雖說被追撞時後車會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肇責較重~
但有很長的煞車痕時好像就不一定了~(印象中)
真的要追究的是拖吊車為何選擇停在拋錨車的後方而非前方這一點~
明知道再怎麼說都要拖車頭還停後方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自己是跟樓主用同款行車紀錄器,我得上來幫講兩句,廣角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看起來距離感和實際狀況非常不一樣
每次停紅綠燈的時候我的習慣是距離前車約50公分,但是看影片都會覺得跟前車的距離還很遠
剛剛看過影片,依據我的經驗看來,其實拖吊車切出來的時候兩車距離其實已經很近了,有的車不見得完全煞得住

從反光鈕的數量看起來,距離只有大概50公尺
個人認為車主(苦主)無肇責
1、這是高速公路
2、就貓眼石及路標線看來,車速不快,且有明顯剎車
3、不是每個人都是拓海,瞬間反應還可以安全切換車道閃過

對於酸文,就別太在意了

題外話,小弟也遇過幾次高速公路上的危機時刻
忘了下交流道在快車道煞停迴轉(當時車很少)、下錯交流道直接倒車回高速公路、內車道開80且雙閃黃燈等等
雖然不及對岸誇張

但還是覺得台灣好多三寶用路人,不管他人死活,只圖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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