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採汽車排氣量大小 , 來限制小排氣量的汽車 ,
不能行駛某些道路 .
學學我國實行30年的禁行機車的做法 , 把小排氣量的機車都當成
無法正確使用道路的對象 , 限制其行駛的權力 !
把高速公路的內側讓給 3000cc 以上的車輛 , 解決龜速的問題 !
就好像只要是白牌機車 , 一律都只准許行駛外側車道一樣 .
我相信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大家都很滿意 .
所以推廣到汽車上面應該也會很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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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了解為什麼政府要實施 汽機車分開行駛嗎?
主要的原因是機車機動性高再加上台灣人民駕駛素質不好。
還有就是台灣官僚看不起騎機車族群,把機車族群當作是二等公民看待。
每輛汽車都有繳稅金,無法限制他人權利。
會龜速是因為台灣駕車觀念不足,以及駕照太好拿到。
只能靠政府能多多宣導正確的駕駛觀念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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