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在說啥總收入不變為前提去計算價格公式
但是不管怎麼算好像沒幾個人是少繳的,這樣還叫做總收入不變?
台灣政府就是喜歡拐個彎增加你要繳的錢
別人國家是用租稅實現公平正義
簡單設計稅賦公式的合理性就好了
我們國家是明著降稅率騙選票
暗的甚麼勞保健保通通保
甚麼水阿電阿瓦斯阿通通漲
然後設計一些法令還要安撫金字塔頂端那群去設計一些特別條款
例:二代健保法令直接在法條中修正上限就是1000萬收入繳20萬,1億收入也是繳20萬
偏偏賤民們的費率卻是用一句依照主管機關公告之行政命令為依據就可以漲了
人家調漲要修法才能漲,我們調漲說漲就漲
選舉選一堆人來都是聽黨中央的意見,講一句祭黨規就把人民選你們出來要謀的福利通通丟了
只為了有黨籍就有基本票源,就能繼續連任,繼續A
居然還有某院長在會計法黑箱事件中還明目張膽對媒體說是要還人情!
設計不分區立委制度的人也很神奇,讓人民選出來當一個只能聽黨中央命令的乖乖牌
不然被開除黨籍就沒有立委職務,真不知道誰想出來的
現在公家機關都搞外包這招,人力外包,專業外包,甚麼都外包
這樣出了事情只有找承包商的人被處分,不會被連坐到一車人
完美卸責,反正貴了點全民買單
居上位者還可以獲得不能說的利益
何樂而不為?










Jason5636 wrote:
公平正義用在高速公路的使用上就是『使用者付費,走多少付多少』,這樣就沒有所謂的受益者與吃虧者,只要沒有不平等的情事就不會有爭議。而免費里程便違反了上述原則,只要實施下去則將爭議不斷,製造社會的對立。決策者一定要三思。
+1. 讚!
先要有平等的基礎,政府才站的住腳。其餘反映民意而做的變通與補貼,像是現在某些收費站的便道,都是多做的"德政"。政府要有所堅持,不要一味顧慮現有短程車輛會喪失的"好處",而不敢變革。
高公局網站讓人試算與投票,每人可以投好多次,幼稚園都可以投票。該統計,只能當參考。
高公局看看,自己的網站是這樣寫的:
【實施計程收費目的
一、回應民意反應現行收費不公平,實現用路人期待之「走多少、付多少」公平付費制度:現行主線設站收費之制度,一直以來屢有民意反映可能因為居住所在地或使用不同高速公路上/下交流道造成繳費不公平。
(一) 居住於收費站附近用路人(如林口、五股、泰山、潮州、名間),反映一上高速公路即需繳費,並不公平。
(二) 現況付費使用高速公路車輛,卻被不繳費之短途旅次影響,造成國道交通壅塞,其中以台北、臺中、高雄都會區等最甚。
(三) 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多次反應現有收費站設置之間距不盡公平,要求廢除區內收費站或降低通行費,如基隆、台南、屏東等縣市。
(四) 經辦理多次民意調查後發現,多數用路人均贊成計程收費。
.....】
我自己是每日上班 <15km 短程使用者,週休跑中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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