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罐頭 wrote:早說嘛,閣下沒事了。
上面只有寫當時他略感右膝稍微頂到方向盤固定座而"不適"
驗傷單上也註明"僅供醫療證明用不具訴訟之用"
...(恕刪)
如果說要求11萬全額的賠償是他們的權利,那要求折舊率計算是不是我的權利呢?我從來就沒有說不賠他們修車的錢,是因為我了解他們修車的權利,
他女友醫藥費只有50元,我給了1200元,這樣已經很有誠意了吧.
回到家剛好收到星期五要開調解會了(我上星期五申請的)
但我覺得時間點很不好,因為起訴書我還沒拿到,
所以我想請問和解會上還能怎麼做?
1. 折舊計算是你的權利 請用力爭取
2.和解會上我認為你要主張的東西如下
A. 傷害部份你會全部負責
B. 財損部份你會負責,但僅限於本次造成的財損部份(請對方舉證本次的財損範圍)
C. 財損部份需要參考折舊(前面應該有大大提供你這樣的計算公式)
D. 請先研究對方的殘值剩下多少?(意味著你最多可能只賠這樣多)
以上拙見,提供你參考!
但是也是可以殺價的!
認識的人可打個8或9折!
對方試不爽那11萬你不全額給他
對方要索賠11萬
一定要有單據
單據上哪些是因為車禍要修的部份
價格合不合理
可請保險公司或維修專業人員認定
找個對車比較熟的朋友
假如是在那家原廠上班的人更好
說不定他是浮報 或是車場亂開價
就算有錯只要把車修復
不管是在原廠和副廠
對方指定在原廠是他的想法
一般拖去用副廠用正廠零件修好
應該是原廠的1/2~2/3
所以現在重要刑事應該無問題
民事賠償就要據理力爭
看看警方或是保險公司當時拍的照片
可看出損害有多嚴重
假如對方錢已付了
也要看單據來查證
最後價格談下來
可去協調委員會談
賠償這種事也可分期償還的~
有需要免費法律顧問
可參考此家
每週有免費法律諮詢時段 (小弟小時候在那邊打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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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罐頭 wrote:
開完庭了,
跟大家報告一下今天的狀況,
分為對方與他女朋友兩個,
女朋友當時在車上,
檢察官先就他女朋友的部份問要怎樣才願意和解,
他女朋友就說只要賠醫療單據的1200元就答應和解,
檢察官就問我願不願意,
我說身上只有500多,
但可以馬上提,
之後付清1200元後他女朋友給我驗傷單時還不願意,說上面有身份字號資料怕我對他們不利,
檢察官直接說你資料不給人家怎麼申請保險,
我拿到之後看到實際醫藥費扣除檢查跟掛號,只有50元.
因為是掛急診加上開證明還有照X光一共是600元,
他跟我要1200元還說只要賠"醫療單據"的1200元就答應和解,
(這部份明明就只有600元,嚴格說只有50元,保險請款部份有提到惟證明書不含在內")
但他女朋友部份可以到此告一段落,多花的錢就當被敲了也至少讓案情再單純化,
...(恕刪)
好奇問一下,你提到他女朋友說只要賠醫療單據的1200元就答應和解,又是檢察官問的,之後你拿1200給他女友時,看文中你也提到"檢察官直接說你資料不給人家怎麼申請保險,"但實際上你只要付50元而已,你怎麼沒當場講出來呢??畢竟檢察官也在場,雖說不差這一點小錢,但是殺殺他們的銳氣也不錯呀,讓他們知道你不是這麼容易就讓他們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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