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大部分使用者都是短程通勤人員
依照使用者付費以及比例原則,其實應該以這一族群作為課金對象
但收費也不得太高,才能確實維持收入與使用人數
並確實將這一筆收入用為道路維護、新建快速道路來做使用
才能確實提高道路的服務水準(不過在台灣嘛..什麼工程都會被A錢的前提下就..題外話)
以行之有年的首都高速作為參考
(收費金額因為兩國的薪資水準差異就不提了..

主要是收費的方式
計費里程以上交流道到下交流道為基準
小型車使用六公里以下500円、12公里以下600円、18公里以下700円
24公里以下800円、超過24公里一律900円
其實是有一個計費級距存在的
如同前面有提到的捷運費率計算
而非台灣目前計畫"X公里內免費,超出的以每公里Y元計算"
尤其針對相對少數的長程旅途使用者
提供了較優惠的費率
P.S.首都高速最長出入口距離為86.6公里
(さいたま見沼 → 横横道(金沢支線)との接続部)
此種計費方式不但簡單明瞭,而且台灣就有交通系統在使用
北捷、高捷以及大部分的公車系統就是類似這種區段計費方式
超過24公里這一項設定可以看成是希望更多用路人來利用
而不會因為我多跑一百公里就要多收一百塊
甚至可以促進長程旅行的觀光發展(..扯遠了)
這邊提供幾個都會區與其衛星都市的旅行距離
基隆端-建國北路交流道 23.9公里
汐止交流道-五股交流道 23.5公里
新店交流道-三鶯交流道 23.3公里
桃園交流道-重慶北路交流道 23.7公里
楊梅交流道-林口交流道 26.3公里
大雅交流道-彰化交流道 23.7公里
后里交流道-王田交流道 27.8公里
九如交流道-仁武交流道 21.4公里
另外舉個例子:
我今天從汐止出發,想去機場,依現況會有兩條路徑
汐止-國1-國2-機場 51.5公里
汐止-國1-國3-國2-機場 66.3公里
以上述方式收費的話,你會發現兩路徑的收費是相同的
一堆立委吵著要橫向國道免費,其實只是國民短程免費慣了
而短程使用者又是最大宗,所以立委就可以用為民服務的名義出來打聲望
再來10公里以內免費,依然是為了短程的最大使用族群設計
記得還有額外加上"單日10公里內免費"的但書
如此一來,使用者付費的機制有如笑話般的出現在台灣的國道收費上
甚至還有看到50公里免費,超過一公里1.89元的方案出現
最後苦的會是台灣的觀光業,因為大家都為了省錢不敢跑長途國道
希望當局能夠好好參考國外的實施辦法
使用者付費,大家都是使用者,一上高速公路就有基本費用才是公平之舉
難道你看過搭計程車,10公里內免費送你到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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