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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國道3北上內線打電話叫警察來~

水拉!!!!!~~每次跟在龜車後面都快睡著了

給樓主一百個讚


這個只有3000?
好笑,笑死人了,不知道是誰說罰3000就夠了
依我的估算,下面這些他都有犯


1.開車講行動電話(管你有沒有免持聽筒)

2.龜速佔用內線車道(龜速+佔用可以分開各開罰一次)

3.危險駕駛

4.公共危險罪(刑事)

5.以上事項可以連續開罰,行動電話請以秒計次,打1秒就是罰1張,看他打幾秒就罰幾張
佔用內線車道也是佔用計秒就罰幾張,龜速也是龜幾秒就罰幾張
危險駕駛:綜合以上秒數幾秒就開幾張


6.無照駕駛(這種開法就算有駕照根本是買來的沒兩樣,既然這樣乾脆無照就開下去)


unexit wrote:
昨天在國道3北上內線...(恕刪)


讚!

unexit wrote:
昨天在國道3北上內線...(恕刪)


這類型的車主會有一些類似的習慣,

就是,

不管後車按喇叭,閃大燈,放煙火,

他老兄還是老神在在無動於衷!
這種車超多的...尤其假日阿

內線都被外線了 外線都比內線快....

超討厭那種前面沒車又要慢慢龜的

有些閃大燈還不理哩...
社會就是需要像樓主這樣的正義之士!!!

讚啦!
Sony Xperia S 4.0.4
我在國三新竹段還看到在內線看書的咧....太神了

potatochips wrote:
這種超危險的所以說國...(恕刪)
爽啦~~~~
內線死龜車
死好啦
walter3653 wrote:
請問電話多少??...(恕刪)
錢的力量..決定車的力量

owenx wrote:
我對國道警察已經完全...(恕刪)


14樓這位樓主...

國道只有單向,所以警察可能要變換方向才能順利到達現場,
又或者是從另一事故地點趕來,而非姍姍來遲?
再者,拖吊業者跟警察是不同性質不能相比,原因其他網友已經解釋過了我不再多說。

再來你提到,前往事故地點的途中見行駛路肩的車輛不取締,
反之,假若當時停下來取締,你是否又會質疑為何事故不優先處理,搶錢?

思考一下吧,公務員並不是原罪。

walter3653 wrote:
請問電話多少??...(恕刪)


110
或國道交控中心080000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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