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tsung wrote:開罰+1~!!!!我...(恕刪) 所以我找好自己改習慣,大部分都走外車道,常常時速90-100的情況下,還一一超過內車道的車,相信很多朋友有遇過這種情形,至於內車道烏龜車閃燈要他們讓道,我已是放棄了,因為根本沒用啊,完全沒人甩!
ORIX.Lin wrote:老實說我都是從外側超...(恕刪) 很多三線道的高速公路往往受外線車道最沒車~~~這真是一種常態性的怪異現象~~~我也是會從外線道超車~不過從外線道超車好像比較危險~(也容易被國道警察認定你超速&危險駕駛的感覺)
阿文0812 wrote:再一票~~~罰得好題...(恕刪) 對阿!!居然閃最外車道的燈,想慢慢順順沒壓力的開,還來找碴,真欠打@@"外車道本來就不是超車用的,是讓有問題或是慢車與大貨車行使的,覺得慢就超過去嘛,閃啥燈勒!!真不知所謂@@# 皮在養
不過我有發現的問題,因為內側道雖然是超車用道路,我觀察已久應該是說最安全車道,因為沒有大型車安插這條,是不是導致這些人喜歡佔在這條路上,反觀,像我這小型車MARCH這類小車,跑內側實在太辛苦,馬力小,只有走外車道的份,雖然講好聽,不佔別人的車道,但是大型車跟小型車都放在最外側,我的感覺是很受威脅,因為不外乎大型車視覺落差或是死角,往往都看不到,加上同樣的速度,大型車認為小型車跑太慢,小型車認為大型車跑很快很危險,以目前的道路來看最多兩到三車道給你走,在有限的車陣裡頭,禮讓是最為重要的課題,因為大家的汽車特性,馬力,體積,安全性,制動煞車能力,都有所不同,不能去苛求別人的汽車都會跟你有相同的操控性跟安全性,這是急不來,既然有法條,我是希望說,大家能去看一看,都能去遵守,當然也有人不理會,我就是我,誰會在乎,你我之間都是一條命,別人幫助你的安全回家的路,有天還是要付出給予別人,不在只是呼籲著大家說,今天誰誰誰在哪邊違規,很情緒話表達自己的不滿不高興,違規罰錢,要表示對自己的行為要負責,不能只是抱怨在抱怨,這樣的心態是長不大"大人", +1
罰的好~真的罰的好~小弟常常也深受烏龜車擋道之苦,無奈烏龜們不鳥你就是不鳥你,如同各位所說,閃燈、喇叭根本對他們起不了任何作用,小弟行駛高速公路除超車外,也儘量避免行駛最內側車道,除了對油門的控制不具信心外,真要是前方發生事故時(又如對向車道發生事故時),往往首當其衝就是最內側車道,閃躲的空間也不足,想想實在也沒有什麼理由去佔用超車道,不是嗎?
我覺得有兩點大家可以討論一下1.何謂佔用內側車道?持續行駛多長叫作佔用?印像中好像是持續行駛超過兩公里就會被判定是佔用(這樣警察要執法好像不容易)2.令外一點是,這個判例中,法官似乎認為只要以最高速110公里就不罰我的看法是,法律的規定也是如此;以110行駛於內線不算違法所以,如果遇到以110行駛內線的車子,我想超的話;就想辦法從外線吧
SKY350 wrote:我先來一個錯誤示範....直接切到烏龜車前減速降到約70~80讓後方的車陣從中線跟外線超過他 老大,這樣你不怕自己也收到罰單嗎? 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佛心開車來的嘛!!小弟第一次開車上高速公路時也很怕變成路隊長,所以幾乎一路上都給他開到110有時忍不住跑到內線時~ 應該都過120了,很怕收到罰單!! 沒辦法~ 還不太熟悉!!這則報導只讓我覺得終於開罰了,就算是『殺雞儆猴』也好,終於把雞..喔 是龜給殺了!!殺的好!!
我們當然不鼓勵超速,但是在110速限下不開110只開100,在累積誤差下當然會造成塞車所以低於最高速限就是[[[[[烏龜車]]]]]].......尤其在內側超車道......如果我是法官我就罰5萬.....不能因為在最低速限以上就以為是合法,而得理不饒人(饒了正常速度行駛的人吧).......默念...[[[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烏龜退散]]]
是該罰,但是卻不樂見.很明顯的這條法規不是那麼容易遵守.德國的高速公路很明顯的多數人很容易讓出內側車道.因為有其他條文規定,只要右邊沒有車,駕駛人就必須靠右行駛,左側車輛必須快於右側車道.並禁止右側超車.自然而然,沒有車輛會長期行駛在右側車道.而且也必須要沒有時速上線才能合理執行.比起來單純倡導內側為超車車道,只是一個結果,事實並不是很容易執行的法規,今天北上走一高,外側也比較暢通.事實上右側超車是危險的.我恨烏龜車,但是也不喜歡立法者立一些半套的法規強制執行.
罰就罰 殺雞儆猴 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的, 評什麼理? 佔用就是不對前一陣子才剛從日本回來 你得知道人家外面國家是怎麼守法的車輛比台灣多, 但卻能遵守超越車道(就是超車車道)的規矩, 超完一部車馬上回到慢車道看好哦, 我可沒打錯, 是真的超完"一部車"就回去, 如果他要連續超很多車, 除非連很緊, 要不然一定一部一部超所以只有兩線道的高速公路, 居然不會比台灣三線道來的塞, 台灣就是有太多人不守規矩就因為有太多喜歡直行內側超車車道的駕駛人, 也是造成堵塞的部分原因之一法是有漏洞的, 所以我不說"不守法", 一個法跟政策的訂定, 就需要規矩來遵守, 所以要"守規矩"既然不守規矩, 要強行霸佔內側車道, 那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評理的, 就是殺雞儆猴, 自己還有別人都要學到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