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悶細挖邰耶 wrote:
你說的我不能苟同看到...(恕刪)
看了各位大大的發言.真的覺得好有趣哦
看來你們很少再看交通法規.只會開車,,
交通法規有一條:車子行經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這裡的"減速慢行"我有問過法律專家是要減速到可以"隨時煞停的狀態"耶,但是台灣的駕駛人有誰可以做到這樣呢?每個人還不是爭先恐後的通過路口呢?台灣的法律真的太奇怪了,要怪先怪這些從沒被開過單的委員吧,,警察先生太無辜了!
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被開紅單只會怪別人.從不會檢討自已,,這就是"台灣人的精神啦"

我也認識一些警察先生們,,他們不只是只會開紅單啦,,,
像抓毒犯,詐欺犯,槍擊要犯,搶劫犯 ,殺人犯.....他們也是很辛苦的呢..並不是像你們說的那樣啦,,
被抓的壞人也會抱怨說"真雖....又被警察抓了,你們不會去開紅單嗎?",他們也不會感謝警察吧,,
所以在這裡發言抱怨被開紅單的人,希望你們多讀書了解實情,多要求自己,
像我被開紅單我只會怪我自己"我為什麼不是立法委員呢.....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