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ektw wrote:讓道不是因為對錯只是...(恕刪) 對阿~哪來這麼多對錯丫?!今天我載著妻小出門,要的只是一起"活著回家"當不管前後左右,有來勢洶洶、開車不要命的人自己不閃邊點,不然是要跟牠拼命嗎?!鬼島何時有讓我們大快人心的公平正義?沒有的話,你還期望法條中那小小幾個字能帶給我們什麼歡樂園地?只有自己的一念之間能保護自己與家人我們自己才是"執行者"忍一時海闊天空生命中還有許多人事物挺美好的 不是嗎~===問卷開放作答===Q. 路邊看到野狗 你會繞路還是朝牠走過去?A. 朝牠走過去! 敢咬我就告死牠!老師:零分!! 雖然小黑很過份,但被咬是你自己想不開。 下課!
nanno wrote:請勿與內側車道的讓道...(恕刪) 爲了超車,絕對是可以超速法律爲何規定限速110?但是車子爲何可以開到150不外乎就是給你超速用的...超速不過就是付出代價,那就是被警察抓到罰錢而已..結論:超車絕對可以超速..甚至撞死人也沒關係撞死人最多是賠錢或者被抓去關
民主時代就是這樣,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超速沒有人說不行,殺人也沒有人說不行,付代價而已!不過台灣的法律真的是模擬兩可,造成大家對法律的誤解!在國外,一輛超速的車子撞上一輛闖紅燈的車子,誰錯??答案絕對不是台灣這種你四我六的~~
超速,有罪名的話,不就也只是超速!就好像...未帶安全帶、開車講手機、操作GPS一樣,同樣是犯法的,但這並不是罪惡重大!樓主,你開車講不講手機,我基本上不講,但緊急的話我還是會講。樓主,你開車前後座是否都有全程繫上安全帶,我基本上都會繫,但有時候很短程或只是移車的時候不繫。樓主,你開車會不會去看、操作GPS,我基本上不會,但緊急的話我還是會去操作。樓主,您超車時不超速,我基本也不超速,但必要的話我超車時還是會超速的。
希望我的科學回答可以解決一些紛爭:國外很多國家交通法令只允許從左邊超車,也就是說,你若在內線不讓道給他,他永遠只能跟在你後面,不能超你的車,主要是『速差』的問題。一般而言,外側的車最慢,中線次之,內側超車道自然是最快。有些人堅持走內線道,把比較快的車子逼到中間道超車,那它與外車道的『速差』就會很大,萬一外車道也因有超車需求而需用中間道,那就很危險。(相信大家不反對速差產生的危險高於速度產生的危險)可惜是大部份政府相關部門不知這道理,所以給了一些不完整的答案給駕駛人,這中間無關乎超速的問題,而是你與外車道及中間車道的速差若較小,就到中間車道,讓那些更快的車(與其他車速差較大) 留在內線道,那你所帶來的安全,還包括其他在中間及外車道的車喔!想不到禮讓車的影響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