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的錢包被丟在地上,錢都不見了...

警方來處理的時候,說小偷被一位見義勇為的運匠抓到,因為這個小偷一路敲~~

到了瑞芳分局,好幾位苦主來做筆錄/領贓款(因為錢還沒被花就被抓到了)...
看到那個小偷,我跟朋友真想衝過去貓給他...

問他幹啥要偷錢,說什麼欠卡債阿一些三小朋友的理由,
小偷有家有室不管,不久前才放出來,現在大概再去吃吃牢飯,
玻璃的費用,你說去告他,他也賠不出來阿...

當然事後檢討,就是包包放在後座沒收好,造成了宵小的覬覦~~
現在去一些觀光景點,我都會把車上的包包放在行李廂裡,免得回來勞民傷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