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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過黃燈也會被罰錢阿!!

asus366 wrote:
咦!!如果真...(恕刪)


當然可以罵. 每個人要罵誰我怎麼管得著! 只是, 若要罵我想你最少要...
1. 真的收到罰單了.
2. 相片看起來真的有爭議之處.
3. 嚐試過申訴但"未得到"合理的回應.
當然我也知道申訴不見得都有用, 但你嘗試了嗎!? 若試了, 回應是否合理呢?


另外, 對於"台灣人都愛罵警察"這句... 的確, 我用詞失當, 我道歉.
但同時我也要問有在罵警察的各位是否也一竿子打翻所有台灣的警察呢!?

抱歉... 剛剛好像有點怪怪的不小心就貼到兩次.





leonlong wrote:

您說的很對!我無異議~
我的確是在探討開版者的主題"黃燈"加速通過的判定..

只是無奈 "理想"的行車環境與"現實"的行車環境
總是有不少差異性存在......(恕刪)



"現實"的行車環境是大家日積月累出來的..."理想"的行車環境則是要靠大家努力跟配合的

其實嚴格執法一定會造成大家的不便跟怨言(包括我自己...今天開車經過十字路口都要戰戰競競的)

不過我寧可強迫自己現在忍受這樣的不習慣...以求未來有機會能換到你所謂"理想"的行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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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經過紅綠燈口的車陣只有一兩台車會有以守法為先的認知...那麼的確被追撞是遲早的事

不過假使哪天幾乎車陣中的所有車都會這樣想的時候...你覺得呢???

共勉之吧!!!




leader0419 wrote:
最後問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這狀況發生在您身上你有何感想?
我知道您是優良駕駛,但是就假如發生這狀況呢?
您會願意乖乖繳罰單嗎?別跟我說什麼你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就只是這問題來回答就好~~ok?
...(恕刪)



只要"我沒違規"這個前提是確定的...那我個人是一定會去申訴...不會乖乖繳罰單的

不過就算是被冤枉了...我也不會上網罵警察執勤不當或不合理

除了因為警察畢竟也只是個常人所以當然有可能犯錯這個重點外...更重要的是"上來批評對於我被冤枉開單這檔子事一點幫助也沒有"

我曾經有過一個月裡車被拖吊四次的紀錄...而且四次都是士林那間頂頂有名的"士商拖吊廠"拖的(我當時應該是他們那邊該月的月冠軍了吧)

除了每次的地點都不同外(士林,天母,關渡跟北投)...連時間也都不同(兩次下班時間八點左右,一次早上八點半,一次禮拜天晚上七點)

那時候還真是會覺得自己車上是不是被拖吊廠裝了追蹤器勒

更別說到了第四次的時候...小弟更是氣的想拿火箭筒去把士商拖吊廠炸了...

當然最後萬幸因為沒那個工具跟沒幹這種事的種而作罷

~~~~~~~~~~~~~~~~~~~~~~~~~~~~~~~~~~~~~~~~~~~~~~~~~~~~~~~~~~~~~~~~~~~~~~~~~~~~~

其實小弟另舉個人的遭遇只是希望表達給樓主一件事

碰到被開單的狀況...每個人鐵定心裡都會幹的要死(只要是個正常人)

只是我們是否該去思考這些狀況背後所代表的本質是什麼

違規------->受罰.....是法治社會中天經地義的事

不管執法者的心態是否有所偏差...(因為那是要另外探討的部分了)

都掩蓋不了我們違規的"事實"

如果今天我們可以用短期內一些不適的反感或極少部分誤會所造成的困擾...換得未來美好的交通品質跟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那到底大家該怎麼取捨呢???.....相信板上的各位自有智慧去抉擇吧.........
Benson.K
cj0815 wrote:
這我前年也有碰過類似...(恕刪)


這樣被開罰單本來就是應該的, 反果來說如果這樣都不開, 警察才該罵

你不知道要保持路口淨空嗎? 前面都已經塞車了, 你應該要保持在停止線之前

等到前方不塞再通行, 不保持路口淨空會產生連鎖效應, 會導致嚴重塞車

現在社會上太多這種人, 明明自己違規被開單, 不懂的反省自己就算了, 還反過來罵警察
gnoobm wrote:
◎接到紅單後於到案日期前,書面說明不服理由,連同紅單影印本寄至該地裁決單位或告發單位,或親赴辦理。
◎若不服裁決結果,可於收到罰單第2天起20天內,向管轄地方法院提起聲明異議。
◎若不服裁定,可向高分院提抗告,但以1次為限。
(恕刪)


對於上面這幾項申訴的順序
除了第一點 書面說明不服理由.............可用寄送外
其他都要親自跑的吧
一般上班族哪有這些閒時間去跑那些地方
重點還要去法院請法院裁決.....(光看到就覺得麻煩)
若是罰款金額數目不大的 大都是鼻子摸了 繳錢了事
哪可能去浪費時間去跑地方法院....更何況是高分院

只能說別傻了.....照政府程序來處理事情,不知道要多久才會處理好
有本事的人早就靠關係銷單了
哪還需要這樣浪費時間跟精力去處理這些事情




痞子馬~
mickeylin54 wrote:
在這裡真的建議大家車行到交叉路口, 別再無腦直衝, 當看到前方有交叉路口時, 就可以稍微放慢速度, 你永遠不知道前方有沒有人闖紅燈或搶黃燈.....

在台灣沒辦法這確實要注意, 但在國外這樣做反而危險, 很可能造成追撞
riggsliau wrote:
根據某次 交通大隊在...(恕刪)


兩秒?
別呆了~
有一秒就旁邊偷笑啦~
有的紅綠燈都沒倒數而旁邊的行人穿越燈號早就變燈~
根本無法預測何時變燈~
難搞的是有的闖紅燈照相也有超速照相功能~
要加速都很怕!!!!!!!!

駕駛難為~
我也是贊成抓嚴一點,而不是這兩天上頭有壓力抓一抓,過兩天又都不管事
不過就版主所說的情況,你會再哪一個時間點遇到燈號變換本來就很難講,有時不是你想緊急煞停就停,萬一後面有車以為你要過,跟的緊,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今天騎機車出去發現路上警察好多喔!
如果在治安方面也有這樣的魄力.
就不會有人老是在路上莫名其妙被砍了.
嘿嘿.....這麼說您是覺得遇到不正常的取締,然後不想花時間精力去申訴的人,就沒資格生氣嗎?

應該不是吧!!但是申訴三關跑下來可能要花更多時間精力甚至損失更多金錢,一般人很難接受吧!

你也不用那麼生氣,關於你說的那三點我也真的都遇過,但是不是有遇過就可以罵人吧!!@@

我不想罵你,也沒資格罵你,只是覺得每個人都有表達的權利,我也不會認為所有警察都不好,

你也不要影射我罵所有的警察,我沒那麼說也沒那個意思.我想大部分的網友也不會這麼無聊.

搞得像口水戰,跟其他所有網友道個歉.樓主加油!!希望不會接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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