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

請教 為何行車未繫上安全帶 要罰款?


請參考

中華民國憲法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七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八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補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九 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第 十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十一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十二 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 十三 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十四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十五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十六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十七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十八 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務公職之權。
第 十九 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 二十 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我繳的稅金,一點都不想被拿去救你這種自私的人
感覺樓主頭腦有點....
還真的是一方米養萬種人的說...
樓主真可憐,百分之九十的鄉民都沒把樓主的文章看完就開炮,要不就是邏輯有問題‧

樓主都說了,並不是反對繫安全帶‧

樓主加油,你很委曲‧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政府希望人民主動些..是善意
我曾看過別人出車禍..後座小朋友飛到前擋
結果鼻血狂流..牙齒斷了幾根(還好是乳牙吧!!??)
如果運氣糟的..飛出車外...依台灣人的個性
一定會說他本來有機會活的..但卻飛出"被撞死"了
所以..還是繫著好..不信挾死在車內也是命了

而罰款..講白點..政府光勞退基金就不知道輸掉幾百億在股市裡了
加上健保破洞也沒修複好
當然要"開源"一下囉
加稅..加到富人身上..那些高官就會少了政治獻金等等和一些高等"女吳"樂活動
加到死老百姓身上...這倒是政府最拿手的啊

不用想太多..就依法就好..就不會被罰到款了
就像賣菸一樣..政府用好聽名義說為了人民健康..加點健康捐的
那為何不直接關掉菸酒公賣局呢?
說到底..還不是為了錢啊
樓主比較想知道的應該是法理基礎之類的東西
而不是認為不應該繫安全帶
其實法律是很好玩的東西
他的訂定都是累積在許多的學問上面
只是本人才疏學淺.....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網路上臥虎藏龍...總會得到答案的啦~

Q:請教 為何行車未繫上安全帶 要罰款?

A:因為台灣人不這樣做都不會照規定走。
其實後座繫安全帶確實很麻煩,但是往往出事都是後座的人遭殃

政府會祭出罰責也是希望民眾遵守,要是不罰款我看會繫的應該沒幾個吧

樓主發這篇文章...真的沒甚麼意義
我也覺得有些東西立法的合適性以及罰則是不是應該可以調整?

例如緩衝期是個不錯的宣傳

如果再加上過了緩衝期或者還是忘記了綁安全帶

開一張警告單 我想這效果會更大

也可以減少一開始的抱怨

= = = = = = = = = = = = = = = =

另外很多人舉在家裡死了 就不影響到別人???

這例子是否不大恰當?? 這樣可以說服別人??

這應該是沒有考慮到更多吧??

有個人死在家裡 那棟建築物房價會不會被影響?

他鄰居如果要賣房子 這算不算影響到別人?

某人如果被家人發現在自家死亡的話

他的家人會不會報警 會不會叫救護車?

這要不要動用到大眾資源??

= = = = = = = = = = = = = = = = =

我覺得法律規範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去推動的

另外也是有很多瑕疵 這種要吵根本吵不完

只是很多該去立法的不去立法 偏搞這種小規範

陽光法案勒?? 恐龍法官怎麼處理?? 教育問題勒??

反正這些都是符合自己的利益或不傷到自己的利益

這種法案才會比較快過啦~

其他的 就看看哪些名人有過不好的經驗才會推動的快

(例如李敖為了自己兒子推動的法案)

小老百姓真正大多數的問題 我不認為真的有被重視

以上~~~
早年 我騎機車就會戴安全帽了 還是全罩式的
否則 現在應該不會安坐在這 跟各位喇了

很多人即使戴安全帽 也是戴給警察看的
那種瓜皮帽 車禍發生時 根本沒保護作用
往往在車禍發生那一瞬間 帽子就先噴出去
然後 騎乘機車的人只好用頭殼去挨撞嚕...

很多地方 尤其是鄉下 警察少 於是不守規矩的就多
反正就是安全帽只是給警察看的心態吧
萬一車禍 尤其是酒駕跌倒之類的 反正倒楣的不會是你我

至於安全帶 上路還是繫著吧
太多車禍後人噴出去而致死的例子了
即使會罰錢 不怕死的台灣人依舊不怕
就像酒駕般 喝的茫的人還是一樣開車回家
即使抓到會立刻槍斃 可能也不怕吧(黃湯下肚就勇了)
  • 4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