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paps123 wrote:
第五個步驟...等收網...等他酒架的時候報警去攔截圍捕..
如果酒測值達到0.55以上...恭喜你..目的達成了..
因為該車廠負責人酒後駕車..酒測值達0.5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
這樣就達到你所要的公共危險罪.
luxgen fuel leak wrote:
您這是在教唆他人侵犯人身自由嗎?
真的有好意見請提出...(恕刪)
教唆? 並無侵害他人自由喔
理由:
1. 跟監只要不要涉及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憲法上保障之權利, 並無犯罪!
2.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醉態駕駛罪), 如發現他人有酒駕或疑似酒駕之行為, 可以向警方通報處裡,
此部分, 為了維護人民公眾往來使用道路之安全,通報人並無侵害他人人身自由(除非現行犯逮捕, 依法逮捕亦無犯罪), 亦無教唆他人犯罪之討論!
建議大大, 如真的想要提起告訴或是告發, 請您還是跟專業的法律人員討論後而為之!
僅供參考
怎麼一直沒告呢?
納智捷好多有關小妹小妹漏油的樓蓋得好高啊!
請問樓主的車改了哪些地方?
可以明確回答嗎?
一個多月以來,除了洗板,從不見小妹樓主回答改了哪些地方?
要告就快告,一開始我也是支持你的,現在大家都厭煩了

沒想到 進來看一下內文 我笑了

這件事情 可以提告 但在正常情況下 我想沒有人會願意受理
"何況最有力的證據 原車 已經不知去向了
再者既使找到 車況 也不會是事件發生時狀況
這些都大大的增加了 敗訴的可能"
樓主所說的提告原因 跟本沒有一項可以成立的
該車廠的車全都經過 中華民國政的檢驗合格 以及 ISO9XXX的認證
但是通過了那麼多的認證 檢驗 測試 依然沒有一家車廠敢說他們的車沒問題
如果是這樣 我想就不需要再弄什麼 三年 四年 五年 甚至不限里程保固了
再來所有的新車出廠 都有經過這些繁鎖的流程 就已經沒有蓄意的問題了
汽車的生產製造 沒有100%完美的 任何一家車廠 都一樣 所以需要保固
設計的部分是經過國家認證 零件的製造會有良率…等問題的瑕玼
如果真得執意要告 那是 好媳婦您 要自行舉證 而不是推給車廠
因為這些設計 製程 組裝…等流程 全都有 國家的認證背書 就是車廠最佳的佐證
何況這個事件 別說是出人命了 連傷害都沒有了
要告蓄意?別傻了 連過失都告不成的 因為完全沒有發生
世界上發生了不少 有關汽車安全的事件 但最終結果呢?
有哪家車廠的負責人被告? 還是哪家車廠 因此被告倒了?
以最近 最知名的 油門踏版事件 為例
這事件在北美造成不只 單一案例的意外事故
也奪走了許多人命 甚至油門踏版的問題
早在十年前就有人發現 提出警告
但車還是依然的暢銷 問題零件持續使用
最後也僅是 公權力介力 該社長 出來公開到歉
我只能說 要嘛叫妳老公出面 將事情原委說清楚
別讓您這個不懂車的好媳婦 一直出來拋頭露面
立場站得住 直接向法院按鈴 既使沒人接 也沒關係
不然就是 下臺一鞠躬 結束這長達幾個月的鬧劇

我不是讀法律的 但是偶而會謝獵一下有興趣的叢書
套一句 大學時 某科 法律相關老師的名言
『 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 』
以上 共勉之 希望好媳婦的您 早日回歸家庭 洗手做羹湯
最後提醒 如果真得要告 就從 民事的精神賠償著手吧
當然爾 還是自行舉證 或許 還有叮點 勝算吧

PS:這是我的一般 見解 請各位大大 歡迎揪正 但也請留情不要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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