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綿羊當然也可以呀,為什麼一定要是重車?小綿羊就不是車喔?它們的路權就可以不管嗎?不要說什麼加速比較慢,高速公路又不是看誰加速快的。那麼其實也可以開放腳踏車上高速高路,只要能騎到90KM。如果腳踏車能騎到90KM為什麼不能讓它上?照這麼來說,那滑板車也可以讓它上。

如果只是看時速到不到的了來決定要讓什麼車種上高速公路,那麼,根本不用去限制什麼車不能上。只要說明該交通工具時速無法達到90KM就開罰,那不就OK了?在重車友一味要求開放路權的同時,想想為什麼不能開放150CC以下的機車上高速公路?為什麼只有重車才能開放?
mtsui wrote:
呃,那機車和汽車那個...(恕刪)
引用我之前的留言:
那請問高速公路上大貨車(所有6輪以上車種)跟小客車發生追撞,你覺得小客車很安全嗎?
那要禁止哪一種上高速公路阿?
其實以日本的高速公路而言,如果記的沒錯的話,排氣量超過125以上就可以上去了!!
所以10多年前,山葉的迎光150(FLY ONE150)回銷日本的銷量還不錯喔!
當年因為能源危機而禁止3000CC以上汽車,150CC以上機車進口跟製造,後來不知為何汽車開放了?機車卻沒有同步開放!到頭來都是政府官員的問題!
如果怕重機上高速公路會飆車,那是否排氣量超過1200CC的汽車也要禁止?
因為排氣量太大的汽車,很容易就超速!
如果重機上高速公路一但出車禍,會很嚴重!這點小弟認同!!
但是汽車出車禍就不嚴重嗎?最近的市長夫人就是一例!
不要什麼事情都未審先判,就像前面有人說過的菜刀為例子,警察看到有人拿菜刀走在路上,就能馬上以殺人罪的現行犯逮捕嗎?為什麼大家都認為重機上高速公路一定會狂飆,一定會出事?
要大家都守規矩其實很簡單,重罰!!
把所有交通罰則加重十倍,絕大部分人都會乖乖的!!每個人都守秩序,就算是150CC的機車,上高速公路也是很安全的,新聞不是有報導,北宜高速公路收費站上班的員工,還不是125直接就上了!!
我只是一個領死薪水的上班族,依現行的交通法規,如果有重車上了高速公路,不小心摔車,後面的汽車撞上去,我想因為速度太快且重車騎士又是人包鐵,存活的機率我想很小吧,那汔車駕駛不就賠死了,我沒有那麼多錢,我只是一位小小的上班族,如果交通法規修改了,肇事時,如果是因為機車騎士過失,而汽車駕駛完全沒有過失下,汽車駕駛不用負責相關責任,那我贊成開放重車上高速公路,如果沒有修交通法規卻開於重車上高速公路,那麼我寧願開省道,也不想上高速公路,因為我不想別人的過失造成我要賠一生都還不了的金錢.
PS:或許有些朋友認為以上我所說的情形,在普通的道路也會發生,我不否認,但是最大的不同為,在普通的道路上機車騎士的存活相對的提高很多,但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出事,機車騎士要活下來我想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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