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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人的騎車習慣,重車還是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我有重車,也有汽車,我真的不知道有些人在反對蛇麼???
開車的人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的遵守交規???????
不要騙人了,汽車就不會鑽?不慢速站用超車道?不超速?不逆向超車?
我每次握方向盤開十分鐘就火氣上升,一堆人在違規,遵守交規的只是少數人
蛇麼善良風氣,別再謊話連篇,大家都一樣

重點是你是否可以以尊重的態度來看,重車汽車都是車, 你尊重他的路權, 他也應尊重你的路權
或許他不會,但是自己做好就多一個人守法,當你不尊重別人時, 誰要尊重你??

汽機車的駕駛人全都需要再教育,大多數人根本沒有守法的觀念才是最大的問題,否則連腳踏車也可開放行駛高速公路也不是問題的
我是覺得只要能上90KM的車,通通都可以開放。
小綿羊當然也可以呀,為什麼一定要是重車?小綿羊就不是車喔?它們的路權就可以不管嗎?不要說什麼加速比較慢,高速公路又不是看誰加速快的。那麼其實也可以開放腳踏車上高速高路,只要能騎到90KM。如果腳踏車能騎到90KM為什麼不能讓它上?照這麼來說,那滑板車也可以讓它上。~其實,規定90KM就是剝奪其它車種的路權啦~~~~為什麼只準汽車上高速公路呢?

如果只是看時速到不到的了來決定要讓什麼車種上高速公路,那麼,根本不用去限制什麼車不能上。只要說明該交通工具時速無法達到90KM就開罰,那不就OK了?在重車友一味要求開放路權的同時,想想為什麼不能開放150CC以下的機車上高速公路?為什麼只有重車才能開放?
bruce300 wrote:
速克達的加速度怎麼跟重車比?? 速克達要達到90公里要花多少時間? 要操多久?


呃,那機車和汽車那個是人包鐵?那個是鐵包人?
同樣的撞擊,是汽車駕駛比較慘,還是機車騎士比較慘?
國外有汽車撞擊實驗,不知道有沒有機車撞擊實驗?
mtsui wrote:
呃,那機車和汽車那個...(恕刪)


引用我之前的留言:
那請問高速公路上大貨車(所有6輪以上車種)跟小客車發生追撞,你覺得小客車很安全嗎?
那要禁止哪一種上高速公路阿?

其實以日本的高速公路而言,如果記的沒錯的話,排氣量超過125以上就可以上去了!!
所以10多年前,山葉的迎光150(FLY ONE150)回銷日本的銷量還不錯喔!

當年因為能源危機而禁止3000CC以上汽車,150CC以上機車進口跟製造,後來不知為何汽車開放了?機車卻沒有同步開放!到頭來都是政府官員的問題!

如果怕重機上高速公路會飆車,那是否排氣量超過1200CC的汽車也要禁止?
因為排氣量太大的汽車,很容易就超速!

如果重機上高速公路一但出車禍,會很嚴重!這點小弟認同!!
但是汽車出車禍就不嚴重嗎?最近的市長夫人就是一例!

不要什麼事情都未審先判,就像前面有人說過的菜刀為例子,警察看到有人拿菜刀走在路上,就能馬上以殺人罪的現行犯逮捕嗎?為什麼大家都認為重機上高速公路一定會狂飆,一定會出事?

要大家都守規矩其實很簡單,重罰!!
把所有交通罰則加重十倍,絕大部分人都會乖乖的!!每個人都守秩序,就算是150CC的機車,上高速公路也是很安全的,新聞不是有報導,北宜高速公路收費站上班的員工,還不是125直接就上了!!
milo2314 wrote:
話說星期六臨時起意,...(恕刪)


我覺得基本上是配套不足的問題:

所有的騎士都沒有良好的騎車訓練,考大型重車跟一般125的一樣,政府的教育配套措施缺乏。
再來,重車不是不能上高速公路,而是政府的配套要完善。
是不是有專用道,還是要規定只能外車道還是有其他的規定讓騎士能遵循,也不會產生重車與
汽車爭道的危險畫面。

其實一項政策不是說開放或不能開放,政府的配套要完善才行。讓騎車的人「懂」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彼此互相才是對的。
augheck wrote:
我倒是很希望能開放擁有槍枝


你可以轟人家...人家也可以轟你
就算開放了...你覺得我們只是買來防身的小老百姓
火力會轟得過那些存心要犯法的???
超過時速120km/h的那些回文, 真的是非常沒有說服力

自己都違法了, 怎麼能讓人信服呢?

(不論幾輪, 120km/h 就是超速, 不是說有烏龜就可當理由的)
ray0829 wrote:
對阿.我也不贊成.....(恕刪)

試問!!!
如果是汽車 文主就受的了嗎?
我也有開車!!所以我也有遇過 這樣的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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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時候還覺得....
有"修養"的騎士比汽車駕駛多...
......因為騎士大多會直接超車 不會在後面閃你大燈.....
女人要放棄一個好人只需要一個理由,但是要放棄一個壞男人要100個理由!
我只想發表個人的一點小意見;
我只是一個領死薪水的上班族,依現行的交通法規,如果有重車上了高速公路,不小心摔車,後面的汽車撞上去,我想因為速度太快且重車騎士又是人包鐵,存活的機率我想很小吧,那汔車駕駛不就賠死了,我沒有那麼多錢,我只是一位小小的上班族,如果交通法規修改了,肇事時,如果是因為機車騎士過失,而汽車駕駛完全沒有過失下,汽車駕駛不用負責相關責任,那我贊成開放重車上高速公路,如果沒有修交通法規卻開於重車上高速公路,那麼我寧願開省道,也不想上高速公路,因為我不想別人的過失造成我要賠一生都還不了的金錢.

PS:或許有些朋友認為以上我所說的情形,在普通的道路也會發生,我不否認,但是最大的不同為,在普通的道路上機車騎士的存活相對的提高很多,但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出事,機車騎士要活下來我想很難吧..
我自己喜歡重車 但是不喜歡 騎重車的人 都很臭屁 自大 至少我認識的都是如此
動不動 就說他的重車 0-100K/M 有多快 加速有多好 駕駛沒品 有這麼好的車又怎樣呢
有本事 可以去珠海 去澳門參加賽事 不要在 大馬路上亂飆

每每在台三線 看到 許多重車駕駛 跨越雙黃線 逆向超車或在車縫中高速超車
這上 高速公路 還的了...

我想 站上 有許多 重車的愛好者
出遊時 替自己想的同時 也為別人想想 畢竟你是 肉包鐵阿
再好的裝備 也挽救不回 一時的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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