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_troop wrote:
板大大 加油~或許 ...(恕刪)
這道路不是養工處在管的嗎?為何開挖要申請,而完工後的回填卻不見任何監督機制?
這應該是公部門該要執行的工作,為何不善盡監督機制,誰挖的就由誰負責回復原貌
而不是另外編列預算來"路平專案"
納稅的錢這樣亂搞來當作政績,真的不予置評....
個人認為養工處是指 養一大堆自認是領薪水的工人卻又不好好幹事的工程處
真的很浪費錢 至少他們應該出門去監督驗收工程品質啊(讓人有不好的聯想)
好好的路 為了重舖而挖掉 路面越來越高 重鋪的品質又很爛
最近任何施工路段都看到一堆義交幫忙指揮交通
又是另一筆開銷(不是工程單位要自行負責嗎?這點我不懂)
不知道民國幾年 我們的馬路才能平平整整個好幾年
一天到晚開膛剖肚 若是馬路會說話 應該會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