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nabis9478 wrote:
我在紐西蘭車被砸或破...(恕刪)
紐西蘭至少治安比較好吧.....
台灣慣竊多......經驗互相交流.......罰則輕.....說是重視人權,誰重視被害者的人權啊?

謎之音:受害者都不是人,所以沒有人權???
PS:
[不是炫燿]以我防盜的經驗,在紐西蘭可以當慣竊了吧......在台灣還是"半桶師傅"不夠格
cutecate wrote:
心理想: 我寧願多花一些錢,也不願買你們的贓貨,就不會有下一台遇害...
幹幹相報何時了,一定有人買贓貨,才會有屄賊去偷。
!...(恕刪)
NANAMI wrote:
沒被砸,但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