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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選舉人在選舉之前最好來個智商測驗,未達標準嚴禁參選!!免得選一堆腦殘沒藥醫的出來亂
葉少爺如果你還有奌良心在小妹妹雙親出殯這天希望你能出現道歉認錯逃避不是個辦法 你將一輩子受到良心的譴責
頂一下樓。


amourhsu wrote:
蔣大原來也是世俗中人...(恕刪)
有要遊行請通知

這次一定要出席

關係到我們的子女及後代


要杜絕這種現象只有用重法

支持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視同謀殺 加重其刑

能把mobil1推到這種等級,規模.
提供大家討論,學習知識,著實不易,心存感謝.
但我想..經營網站很重要,但帶有憐憫的正義感,我們大家,還有小女孩,可能更需要.
站主會有這種規模,思想一定會更寬廣.
我的工作常碰到關說,有時也莫可奈何. 但此時,您的態度跟支持程度,也可能造福往後千千萬萬的用路者,拯救數以萬計的破碎家庭.
MAKIYO案,運將有計程車工會,有家人,有目擊者,有行車紀錄.
但小女孩,很可能只剩我們...我不忍..
站主,您的壓力,我們一起擔..
小女孩跟用路者的未來..也懇求站長及諸位..別睡著了.
希望能破例,讓此討論串回到首頁,讓大家聊解真相及關心

kisc50593 wrote:
能把mobil1推到...(恕刪)


為了讓管理看見大家多多舉報這篇

利用工具把文章反映過去.... 不然他們管理跟站長哪知道
唉~果然在首頁又看不到這篇文了~

Yanyan wrote:
這樣大張其鼓有用嗎?...(恕刪)


您就不能出一份力量嗎?消極面對這事件有什麼用?大家動起來,為了自身、家人、朋友的安全,我只能瘋狂推文...有一點希望匯集起來的效果是巨大的!


酒駕新聞,每天都有,自行點選連結看新聞...

更新今日酒駕新聞:
疑酒駕撞橋墩-駕駛摔6米深河床死



昨日:
=============
酒測0.65,肇事!
穿裙酒駕女…曾是紅頂藝人

酒測0.53,一死!
運將撞死單親媽-警迅速逮人

以目前酒駕的罰責及刑度,看來還是很多人不在乎;各位民代、立委及相關部會、官員,醒醒吧!請快點做出回應,小老百姓要的只是安全的行車、生活環境!
小弟擬的陳情書, 大家參考

===================

致委員,

有鑑於目前酒駕刑責雖已於100年11月修法, 但仍不足以嚇阻酒駕行為,請委員參酌以下論點,提高酒駕刑責!


在刑法第十三條(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是以,請將酒駕行為視以故意論之,而非過失論!




另綜觀刑法公共危險罪部分

第二編  分 則  第一一章  公共危險罪

http://www.6law.idv.tw/6law/law/刑法.htm#a173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所有公共危險罪當中, 因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是公共危險罪當中, 罰責最輕的,
酒駕行為屬故意論,此罰責過輕,無法產生嚇阻力。



對照其它故意行為產生公共危險來看

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百七十七條(漏溢或間隔氣體罪)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不法使用爆裂物其他加重結果犯)無正當理由使用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致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而生公共危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此建請委員於國會中提案修法更改如下: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xxx 敬上



==以下是對此陳情書或連署書內容的說明, 希望上面有遺漏不足之處或用字歡迎pm給我修改==

相關如賠償, 車輛扣押, 吊銷駕照等 ,牽涉更多相關法條, 小弟無法概之,

就以刑法中相關條例, 建請委員重視, 提案修改, 比較快速可行!


大家認為哪些委員可能會為民喉舌的就寫email或傳真給他們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4_comm/legList.action?comtcd=23&itemno=02082300


手邊有的email 大家可以先寄!
也請把陳情書一人一信發給親友, 請他們寄給有影響力的人!



民進黨黨團的 lydpp@ly.gov.tw

立院交通委員會名單

管碧玲委員 ly11059a@ly.gov.tw
王進士委員 ly11086a@ly.gov.tw
李昆澤委員 ptt928@gmail.com
李鴻鈞委員 hjlee.idv.tw@gmail.com
林明溱委員 2227688@gmail.com
陳根德委員 lym133a@ly.gov.tw
陳雪生委員 查不到
楊麗環委員 ly10962a@ly.gov.tw
葉宜津委員 lym171a@ly.gov.tw
劉櫂豪委員 ahao1967@yahoo.com.tw
蔡其昌委員 tsai448@yahoo.com.tw
盧嘉辰委員 lu_2116@yahoo.com.tw
魏明谷委員 mingku0318@hotmail.com
羅淑蕾委員 ly11085a@ly.gov.tw

以上名單串在一起
lydpp@ly.gov.tw;ly11059a@ly.gov.tw;ly11086a@ly.gov.tw;ptt928@gmail.com;hjlee.idv.tw@gmail.com;2227688@gmail.com;lym133a@ly.gov.tw;ly10962a@ly.gov.tw;
lym171a@ly.gov.tw;ahao1967@yahoo.com.tw;tsai448@yahoo.com.tw;lu_2116@yahoo.com.tw;mingku0318@hotmail.com;ly11085a@ly.gov.tw

以上 email有誤pm給我, thx

更多立委名單, 是不是在任的不確定

http://2010.huf.org.tw/node/195
喝酒走路都會出問題 更何況是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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