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urhsu wrote:01 板規是寫過往12 小時的熱門討論才會在熱門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小弟有個小提議樓主一樣的標題重新蓋樓,大家在那棟重新留言,這樣是不是又可以上熱門了?!順便也把這棟連結進來....我還算常常注意新聞的人,我都沒看到這則新聞是昨天上01我才知道有這件事情的~~所以我覺得要靠自己的力量把他推上去
amourhsu wrote:陳菊的酒駕臨檢做的好爛為何這事件高雄人沒人出來罵陳菊...(恕刪) 老實說早上6點半有誰在酒駕臨檢7點半各大路口就要指揮交通了我還是認為要提高罰責才有嚇阻的效果酒駕視同預謀殺人罪酒駕致人於傷視同殺人未遂罪酒駕致死視同蓄意謀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