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台灣是全球車輛”密...(恕刪) 請問一下,你的看法是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然後不管有沒有在超車,是吧?那所以三台車也可以以最高速並排在中內外線囉? 法規上或許可以,但有沒有覺得怪怪的。
看到小賢子 wrote:我還是會以最高速限使用,即便沒在超車,你的超車道定義,嗯,也好,繼續各自解讀囉~ 他自己幻想只有超車能走超車道,自己這樣開不會造成啥危害,不過把自己幻想出來的東西當法規散播錯誤觀念就不對了。
katana057 wrote:就是因為這怪法條加上故意不達到最高速限只求便利行駛於內側用路人還可以看到中內並排甚至會有越過這一道牆突然就暢通誇張的現象 國道一圓山到內湖每天都看得到這種現象,還常碰到原本內側空的,外側B車原本跟在A車後面,打方向燈變到內線,我想他應該是要超A車,鬆油門讓他切,但他卻跟A車並排,並沒有要超車,時速約100很想問他,你既然只想跟A車開相同速度,你變到內側幹嘛,如果認為用這個速度跟在他後面很難過,怎不考慮別人用這個速度跟在你後面也很難過?前方300公尺內都沒車,後方排車陣
andrew3688 wrote:國道一圓山到內湖每天都看得到這種現象,還常碰到原本內側空的,外側B車原本跟在A車後面,打方向燈變到內線,我想他應該是要超A車,鬆油門讓他切,但他卻跟A車並排,並沒有要超車,時速約100很想問他,你既然只想跟A車開相同速度,你變到內側幹嘛,如果認為用這個速度跟在他後面很難過,怎不考慮別人用這個速度跟在你後面也很難過?前方300公尺內都沒車,後方排車陣 他可能在實行"快一公里超車法", 只是你沒能看出來而己.
katana057 wrote:大師你怎麼找也找不出低速限寬容值的法條但有超速寬容值的法條所以法的認定是低速限不必有寬容值再者目前超車道"未明文規定"低速限且高公局&法官&交通部科長說行駛於內側車道就要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如果您對我的話有疑問可以自己去查查看裁罰基準的法條也可以去監察院申述法上未明訂但執法機關自訂的低速寬限值 超速未達十公里, "可以"用勸導代替舉發, 可沒有說一定不能罰.好笑的是有人認為速限110, 後車開到119, 這已經至少已應該被"勸導"了, 前車開110還應該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