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沒什麼用,也不可能開放一般民眾檢舉你說沒證,我就拍照檢舉法律就規定了彈性,只要有載小孩就行,警員收到檢舉信,怎麼知道車主當天有沒有載小孩?又不一定要載自己的小孩呀~隨意開罰,只要當事人找一個親戚的小孩來就能夠申訴了……頂多用安全座椅來指認,但這也要訂立相關執行辦法才成我就有未滿六歲的女兒我也沒空去申請啥停車證…
風城小畢 wrote:一堆殘障車位..也是...(恕刪) 如果他的車子上沒殘障停車證 或許你可以這樣說!!有些拿重大傷殘疾病卡的 像是洗腎等等的 也都會有那張證。我在美國出差的那陣子,常去MALL 或是 OUTLET逛街 看到的殘障停車位,真的沒人會占用,會停在那邊的 都會在照後鏡上面掛上殘障停車的藍色牌子,上面會寫使用期限有些是一年 有些是三個月。三個月的 就是看到一些打石膏或是穿著鐵鞋的人 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