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v3688 wrote:您是指那一條規定不能...(恕刪) 佔用內側超車道還理直氣壯 ... 難怪我在路上只能用中線當超車道不用說德國...連日本有限速的高速公路也一樣 , 開車在內側車道貼近前車一定距離 , 前面就會讓路根本不用閃大燈按喇叭...道德?? 這就是"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公民水準吧.....一種是大家都有基本的道德觀念 , 該讓的就不去爭 , 一種是非要拿出法律條文或上法院才要讓步天佑台灣啊....!!
來末 wrote:請不要取締我們這些貧...(恕刪) 我覺得警方已經專挑雙B了因為我開雙B上高速公路的被攔的記錄很多了....但是換開MAZDA 323時一次都沒有我覺得真得有時還是開小車比較OK.....
myv3688 wrote:烏龜車的定義是?我跑...但是我後面還是有車要貼很緊是怎樣?(恕刪) 不管你開多快,如果你右邊的車道是空的,請移到中、外側車道,最內側車道,讓比你更快的車通過,即便他是超速的。這是跟變換車道必須打方向燈一樣,很基本的駕駛禮儀。
gtrr3483 wrote:注意~~~星期六~投票日~當天全線大執法~~~包含所有隱藏性執法~為啥~因為下午要回去投票~~所以早上會特別興奮~會特別賣力~下午~就看留下來的那幾位同事心情嚕~ 大家顧著吵內車道問題..人家警察大大"警政宣導"了耶....都不注意...另外...今天早上南下..從彰化到台南...小弟親眼目睹的隱藏性執法就超過4處...還不包括我沒看到的...器材從新K三腳架到PDA雷射...地點從跨越橋的橋墩後跟橋上..避車灣..有照車頭也有照車尾此外..打手槍的更是一大堆...還有黑色牛頭牌...真是精銳盡出...如果您南下沒有依速行使...肯定會領獎領到手軟...
myv3688 wrote:如果大家都在內線,都開最高速限,還需要超什麼車!用什麼理由,你是救護車嗎?如果是,也有路肩可以使用!當然啦,如果是自己想飆車,就不要怪人擋到...(恕刪) 如此的觀念.倒也不必再討論用想像開車.無法溝通電玩玩太多.竟無法幫助思考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