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空車的馬力重量比來看,應該是個比較好界定的標準...
超跑的馬力重量比幾乎都在1:3以下(以1.5噸重,500P馬力以上)
跑車的馬力重量比大約1:3~1:5(以1.5噸重,300~500P馬力)
鋼砲通常1:5~1:7左右(以1.5噸重,214~300P馬力)
以上只是5~10年前大概的平均值啦...
我個人是覺得,用1:5的馬力重量比下去界定,增加另一階駕照等級會比較合理
另外,有沒有人覺得
為啥機車不分手排跟自排
也沒有分商用(職業駕照)勒....
很奇怪,汽車就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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