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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有重機的駕照,超跑為何不用超跑駕照?

就算拿超跑駕照,上高速也是限速110啊,根本不是駕照的問題,問題是沒有守法觀念
我覺得馬力500匹以上的車就能稱為超跑
這種大馬力的車不容易駕馭需要幾天適應期
超跑駕照好像有它的必要性
不必再加考啥駕照啦,
只要五年內沒有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記錄,
也沒有肇責50%以上的事故記錄,得在駕照上註記,
就可駕駛0~100在5秒內的車子。
違反者直接扣車充公拍賣。
有照者駕駛超跑超速被抓,停權五年,五年後重新練功。

符合以上資格的人,應該良民居多,也比較不會飇車。
不用超跑,"跑車"以上我覺得就需要了...
用空車的馬力重量比來看,應該是個比較好界定的標準...
超跑的馬力重量比幾乎都在1:3以下(以1.5噸重,500P馬力以上)
跑車的馬力重量比大約1:3~1:5(以1.5噸重,300~500P馬力)
鋼砲通常1:5~1:7左右(以1.5噸重,214~300P馬力)
以上只是5~10年前大概的平均值啦...

我個人是覺得,用1:5的馬力重量比下去界定,增加另一階駕照等級會比較合理

另外,有沒有人覺得
為啥機車不分手排跟自排
也沒有分商用(職業駕照)勒....
很奇怪,汽車就有分...
因為他叫"超跑",
而你的不叫"超機" 或 "超重"
yuyu

chengbin wrote:
很簡單,因為台灣一...(恕刪)


?????????????
重機還不是有大羊
250以下還不是有檔車

所以機車應該要跟汽車一樣分手排或自排
而不是用排氣量分

所以這種文又一堆嘴臉出現了

希望嘴臉們可以看看其他國家都怎麼處理的

建議查詢日本吧~
要學就學好的

年代 wrote:
個人認為真的要用馬力去區分的話
也應該要用馬力重量比去區分..
有的車子馬力很大但是車子超重的根本跑不快啊


這個觀點很正確
機車如果硬要分的話也要這樣分才對

像是CBR250RR這種猛車卻是白牌....而且要待轉
T2 251cc就不用待轉
很可笑
來 歐盟機車駕照分級標準在這



Am 14~16歲 50cc以下速限 45km/h以下
A1 16歲 125cc以下 <11kw(14.96ps)
(三輪車<15kw)
A2 18歲
(英國19歲)- <70kw (95.2ps)
A 24歲
或A2駕照持有兩年以上(20~21歲) -無限制

國道十號 wrote:
就算拿超跑駕照,上高...(恕刪)

不只是守法,技術也大有問題,你說速限都110,但是10秒到110跟3秒到110差很多,後者可能會打滑噴飛的。
支持高馬力車種要另外考賽車級駕照。
用一個比較跳脫現實的想法來看...
如果參考遊戲中的駕照分級制度呢?
比如說考照到某等級
就只能開對應等級(可能是馬力/馬力重量比,或是其他參數)的車
而開超過等級的車以越級計
越一個等級罰一個數字,越兩個等級加罰等等...
雖然這樣的方法,要考量進去的條件很多
但或許有機會藉此過濾不適合的駕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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