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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應該重罰逆向行駛跟酒醉駕車,不知道大家認為怎樣的罰則合理?

大家說那多有什麼用~~重要的是那些議員跟立委肯去提案立法才是最實在的
像臉書有個反酒駕的社團~那個社團的管理者都去立委的臉書要求要立法嚴懲這些酒駕的~下場都是被設成黑名單
這就很明白了~這些當官的都不會去碰這一塊~~因為他們在做這一途三不五時都會去應酬
假如哪天自己或是親朋好友酒駕了怎麼辦~那時候不就黑掉了~~所以不管藍綠的議員好像都不會去碰這個啊!!!
為什麼台灣的立委議員有權力關說? 沒辦法給他們一些限制嗎?
而且所謂"選民服務"現在都讓人認為是濫用權力搞一些有益極少部分人的動作,
只能說台灣自私的人太多了.


BlueMoon2100 wrote:
但個人認為逆向行駛與酒醉駕車應該至少要關一個月,造成事故者罰款雙倍加重其刑1/2...(恕刪)


我覺得逆向就要關一個月是太多了...

p08914 wrote: 我覺得逆向就要關一個月是太多了.....(恕刪)

如果都不會違規的人,可能會覺得關一年也無妨
台灣鄉民提升素質加油!
現行中華民國刑法185-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經改了
但是還是太輕
實務上
第一次被抓 大多罰錢
而且初犯或再犯(非累犯)有機會緩刑

而在監獄關的不能安全駕駛(酒駕)
大部分是累犯(一直犯丶一直犯丶一直犯)
沒錢繳罰金
就進監獄關
刑期都很低 大部分幾個月刑期而以
我看過最重純酒駕 判三年(酒駕被抓10多次 累犯加重)也才三年 唉

然後呢
進監獄後
政府又重人權 要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
獄警被搞的快變看護了

有錢的繳錢
沒錢的坐牢
而坐牢呢
吃飯睡覺有人叫 (免費)
生病了 健保國家幫你付(全民買單)
連掛號費都付不出 國家幫你出 還有免費公醫可看
出獄後
繼續犯
反正坐牢像渡假.............




回歸正題
不要求多慘刑責
附加鞭刑就好

三鞭下去 看還怎麼開車 休息個半年吧



話題還熱著,今天上午又有休旅車高速道路上逆向把機車騎士撞飛死亡了!!
對於這類的肇事駕駛應該要先關15天再來判刑,而且一定要全責重罰兩倍!!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未來之心不可得!
兩個守法騎車的被撞飛橋下慘死,連個遺言都沒機會說…
新聞哪一台不是立刻幫肇事者開脫,慌神、疲勞駕駛、一時疏忽…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吊銷駕照牠照開
罰款牠不去繳
關也關不怕

公開砍頭或吊死我覺得合理
並來個實況轉播
因為這是殺人罪
台灣垃圾畜牲太多
不適用法律
並採家人連坐法
因為畜牲的父母子女必是畜牲
鬼島只能用這招

daijobu2013 wrote:
酒駕第一次,永久吊...(恕刪)


還不夠

最重要的是...肇事逃逸要如您所說的同樣處罰
不然酒駕肇事後先逃,然後等酒精退了再出來投案
只要說因為....所以不敢留在現場而跑掉了
這樣訂的這些處罰都不會被成立了

kipscott wrote:
還不夠最重要的是....(恕刪)

肇事逃逸
只要關說
好像都沒什麼屁大的問題
蓄意肇事逃逸等同故意殺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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