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可以改用排氣量大小 , 來終結汽車行駛的亂象嗎 ?

你搞錯方向了,
龜不龜決定不是在排氣量,而是駕駛的腳...
烏龜車長時間佔用內車道,直接重罰12000,並列為重點取締項目,連續抓個一年,應該會有效果。
內車道超速寬容值麻煩提高一下。改成寬容30公里。

這位仁兄把內側變成砂石車客運與貨車專用道後應該也不會開得比較爽 , 砂石車/統聯/賣菜大卡車一定不會辜負你的

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恕刪)
我建議以車子的板金厚度&保險額度&汽車總價來決定路權~
免得一些板金太薄神車三寶亂開車然後出了車禍又沒錢賠。
千錯萬錯都是沒有生命的機器的錯????
亂世要用重典! 這句話現在不知適不適合用在現在!
台灣何時能將"情理法"轉變成"法理情",
再來談這些吧~

不然法規立了也不敢徹底執行,
白搭~
好像沒人看出樓主是在反諷禁行機車的政策.....
把最低速限從60km/h提高到120km/h,最高速限拉到150km/h,龜速罰款3萬起跳,這樣Freeway才會順暢。
以CC數的話,那一堆遊覽車砂石車不就只能龜內車道?
我覺得直接以加速性和時速定義吧.....

外側車道維持80km/h不變...
切換到中間車道則需在5秒內加速到100km/h以上,並維持在最少110km/h以上...低於該速度立刻開罰...
切換到內側車道則需在10秒內加速到200km/h以上,20秒內加速到300km/h以上,而當後車速度比你快時仍需切換到中間車道...

以上不分車種,就算你騎腳踏車,有自信能達到以上條件一樣可以使用......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