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 wrote:超車道法律定義不阻擋交通為第一優先第二才是最大速限...(恕刪) 這根本是你錯解法律哪條規定超車道超車得不受最高速限拘束?唉!請扒文,隔壁已經有很多大樓討論過超車道一樣還是不能超速!
YOGI wrote:請扒文,隔壁已經有很...(恕刪) 我如果時速120km可以超時速110km的車嗎?120km不算超速吧!它還在+10km範圍內.....你又能保證開內線超車道,不管上坡下坡時速保持110km?絕對不會掉速....[除了定速]超車也有個禮貌,不是超車就一定會閃,會叭人家,那一定是有特別的原因....如果只講法,我舉個例子......高速高路三線道,有三台車,時速都是100km且更佔一個車道併排前進,那整條高速公路都給這三台車買斷了,不是嗎?所以才有超車道的定義!
開的好開的妙開的實在呱呱叫內車龜車就是該罰我建議以後一張修法到3萬聽不懂人話的龜車你愛開慢我沒意見請到中外車道內車請讓出來就算你到中外車道沒記錯低於80好像一樣要開單龜車沒錯屁拉你有種110開我也就認了但大家討論是龜車低於110的占用行為護航退散
~rocky~ wrote:請問限速100你表速...(恕刪) 速限100我會開106-105你一定要說你是110,109,所以我要讓你這種月經論調,我再回應一下要知道100是法律規定,警察北北由於考量儀器誤差才有+10K的執法裁量這10K不是超速紅利,因此,依法論法只要在10K範圍內,大家都是等同於100大家路權都是平等,因此你無權要我讓你如果你沒有法律常識,這種結論你一定沒法接受,誰叫台灣規定最高速限規定!我個人認為台灣應該大幅放寬速限不然每次大家看到警車或測速照相都會特意放慢速度,反而造成交通瓶頸!但在修法前,我還是會依法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