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就死了,被鞭過的人卻還在世上,只要想起痛,就不敢喝
但小弟認為,罰得夠重不是重點,重點是能不能抓的到被抓到罰30 50鞭不是重點
只要每次被抓到的機率大於沒被抓到的,即使每次只鞭一下,沒有人敢喝第二次
所以胡志強這次的酒駕政策我很肯定 雖然很多人說執行有難度 但方向至少正確
其實我很希望
1.政府設立檢舉獎金,讓很多人都到各餐廳酒家站崗
只要拍到有喝酒,有開車,民眾就有權利攔車叫警察立刻酒測
超標就扣車,繳完罰金才還車,罰金六成給檢舉人,四成歸入酒駕罰款基金
2.政府設立酒駕罰款基金,由酒稅,提高賣酒場所的營業稅,酒駕罰款,捐款...等成立,提撥幫受害者,出
面替受害者打官司,向肇事者求償
3.酒駕者不應以刑罰或易科罰金方式執行其罪責,應該鞭完後強制工作,服社會勞動,照顧受害者
4.不制止就連坐,供應酒精飲料的店家或同桌友人不積極勸阻或提供叫車服務,酒駕者被查獲全部受罰
鍰處分(現在紀錄器這麼方便)
但把屁股打爛就不好了~!
打一打,屁股爛了,還要用我們繳的健保費讓他們去看醫生?
然後再讓健保局來叫沒錢叫漲價?
酒駕肇事致死~~不用開庭~~直接進死因房~僅速槍決!
那種人不把別人生命當回事,我們也不用把他們的生命當回事!

惡魔是墮落的天使,天使是昇華的惡魔,
天使與惡魔,只是一線之隔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