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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前保險桿牌照螺絲要加長??

B&Q有賣一種透明圓圓的小墊片,一面有膠,一般是用來貼在桌面玻璃下,防滑用的,可以拿來貼在螺絲上,多一點保護,也不會傷到別人。
我家鄰居就有裝,感覺凸出至少有3公分以上
要是我就會想找凸出來的部份是塑膠或橡皮成份的來保護
平常沒在逛汽車百貨, 一直不知道有這種東西, 停車也沒特別看到過(也許我喜歡的車的車主都沒裝吧..)
看到這篇才知道有這種東西, 更令我驚訝的是01上有那麼多車主對這種損人不利己的東西, 用的那麼理直氣壯...
真是一整個.....
有人就是喜歡幫車找罪受。+++++++++++++++++++++++
裝那種東西保護保桿??
算了吧…我覺得那種東西裝上去就已經先破壞保桿美觀了…
這個東西只是損人不利已的東西…
尤其是在三大都會區行人那麼多走過去時劃傷小腿或膝蓋的話怎麼辦??
是人重要還是車重要???
我的幾部車從來沒裝過這種東西,但是我可是很愛車的人
有時別人的不小心造成我保桿小損傷我一定推臘推到看不出來為止
如果太嚴重的話,就等更嚴重時再來鈑烤就好了
保桿皮的設計本來就是怕造成行人損傷,裝這種東西已經破壞了原先設計的概念了…
我自己也有開車
也知道因為停車被前後車包夾刮傷的痛~
但我不會想到要去裝個殺人武器在車子前面~
如果我身邊的人走在路上因為這樣而受傷,我一定幫他把對方車主告到翻了...

我只簡單的舉一個狀況
就是不小心裝長牙螺絲的車撞倒行人,行人原本可能只是擦傷而已
但是被那個螺絲刺下去,馬上變穿刺傷~

這時候車主還能主張自己最多是刑法§284"過失"致傷害罪(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嗎?
我不認為,早在裝長牙螺絲的時候,車主就應該要考慮到對人可能造成的傷害
所以應該要以刑法§13II故意論~變成§277普通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像是拿著一把刀走在路上,別人不小心碰到你被刺傷了,你能主張過失嗎?
(基本上你拿著刀在士林夜市逛大街,就會對路人造成更大的風險實現性,自己沒想過會傷到人嗎?)

如果版上有裝長牙螺絲的車主,趕緊拆下吧~哪天不小心A到人的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
試著想想因此受傷的也可能是你身邊的人~
不是說你保護車的心意不好,而是人身安全的考量應該要大過於你的保護烤漆的考量...



20110731於柴山停車場發現
露天一組賣199
撞到人
後面加兩個零也賠不起
螺絲加長不算什麼
昨天經過竹北金弘笙
還看到前後各加上拖車勾
那才夭壽
今天就是被一個三寶給氣死了,

所以又把這篇挖出來了,

真的是沒親眼看到有這種人,

不然根本沒想到要裝這種東西,

三寶在停車時就看到他倒車撞了一下,

她下車時就請她下次小心點,

不過他連一聲抱歉或對不起也沒說,

只說輕輕地應該沒關係吧,

結果他要開走時我就注意在現場等著看,

果然他又倒車撞了一次,

整個火都起來了,

而且一整個人跟趙駙馬一樣,

用鼻孔瞪人跟人講話,

說嚴重是不嚴重,

但是整個感覺很不舒服,

就像為什麼有人會占用兩個車格一樣道理,

就是因為有人開車門就是特別大力,

撞得別人車子很多凹洞,

這我也是被撞過,

有時候會有人想出反制方法也別太責難,

若要責難請先譴責那些"似乎"不小心撞別人的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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