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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車遇到飆車族砸車.......

James 007 wrote:
跟朋友躲回車上, 車子就開始被砸了,

這樣其實就應該加油門逃了,同時打110告知你們要往XX派出所,如果可以一路報位置可能更好,就像防彈車也是讓你在擋下第一次槍擊後可以開車逃命,不是讓你一直在那邊挨槍子的,不過也不用慌,不要開到車子失控,反正車子撞到機車是機車會倒,緊急煞車也是機車撞下去,那機車也騎不快了。

車子沒被砸也不用瞎緊張,車子漂亮一點很多只是比較愛車而已,車子被砸了,也不用保留,保命要緊,衝就對了,都好過在那邊被打死,家人傷心,社會失去了生產力,那些垃圾卻一個都沒少。
瞳(冰心淚) wrote:
我覺得妳身上最好有帶...(恕刪)

原地甩尾很難嗎?(我是沒有試過 但是看過人家玩)

就說方向盤打到底然後油門踩下去就好了
(我是不曉得他差速器是否有焊死)
然後就一直轉啦...吵死了


01有三多 01嘴炮多 01腦殘多 01宅男多
請問....我可以訂購一台霹靂車嗎?
記得有一幕一堆混混為上來要砸車,我們的李麥克先生坐在車子裡邊看戲
聽說有人買拖車頭當自家車用,連跟團進香也開著拖車頭出去,原來是這麼回事啊......(爆)

以後在車子外面掛反應裝甲好了,飆車族砸車 -> 轟地一聲爆炸瞭 -> 飆車族連人帶車飛出去......不愧是步兵殺手XD
Live long, and prosper!!
假設對方砸車, 小弟會踩足油門撞擊對方, 順便輾過去 (絕對確認, 小弟是偏激型)
假設對方並沒有砸車, 只是破引擎弄得很大聲, 那小弟就把音樂開大聲就好啦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所以說...我們還是沒有一個完善的配套來對付這些渣類囉?
唉!每次看到有人無辜被砍或車子被砸就很生氣,
這些渣類到底心理在想甚麼?(心中吶喊著:『鞭刑...鞭刑...鞭刑...』)

如果在停紅燈的時候被包圍:(個人認為,歡迎指正與補充)
1.被包圍但是對方還沒開始攻擊,門窗先鎖好,準備錄影工具(手機、相機、dv)蒐證(旁邊有坐人就請他幫忙),並打110報警,看能不能凹到警察來。
2.對方不耐煩開始砸車,油門踩下有縫就鑽,沒縫就衝(有蒐證至少對自己有利),如果地緣環境熟悉就直奔鄰近的警局。
如果行車時被砸:
1.我認為絕對不要停下來,自己一個人開車就不要蒐證了(安全至上),旁邊有坐人再請他幫忙蒐證,然後直奔警局。
2.使用站友說得急煞法來個全倒(技巧高超者適用)。

ps:
1.直奔警局只是一種選項(醫院、消防局我覺得也可以),鄰近交流道就直上高速公路,其他請補充。(開往熱鬧的地方合適嗎?)
2.請問在有蒐證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向外衝撞導致渣類半殘或死亡,我們可以全身而退嗎?

Elisha wrote:
請問....我可以訂...(恕刪)

買小火鳥回來改就可以了...
Y拍跟露拍很多賣改好的喔...


changhan wrote:
所以說...我們還是...(恕刪)


沒辦法
法律保護壞人

我想到時候可能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倒不如直接把牠們"輾斃"
馬上
成為民族英雄 國家救星 人民的精英阿!!

杜絕國家後患 導致陳進興事件再次上演
維護國家和平
我認為"輾斃敗類"這行為應該頒發榮譽公民獎
並且贈送一台坦克車以茲鼓勵
01有三多 01嘴炮多 01腦殘多 01宅男多
台灣基本上是沒人權的!所以呢就算他先打你,你正當防衛,還是錯的!因為何謂正當防衛阿?明文沒規定= =
只要你打傷他,他也可以告你傷害,所以只能將他壓制在地上讓他不能動彈,如果有瘀青破皮一樣可以告你傷害,再說如果他拿刀砍你威脅到生命安全,你動手打死他,你就犯了過失殺人罪,所以呢要讓他殺死你之後你才沒罪!!這就是台灣法律囉!法律之前人人低等,比起美國差太多了所以才會被國際唾棄阿!!
當法官判你死你就該死!請問人民可以批判法官嗎?答案是:(自找死路!)這就是平等!
個人才叫自由,要懂得自我約束,國家等於:霸權,將非允許之人,地,物,納為自有財產再強制說是國有財產,如有不從就被人間蒸發,理說應當處斬,實際卻不能,應為這就是黑社會。PS:標準答案。
竟然他們有飆車整團的,那我們這些好人不也可以組個團,北中南都有,這樣一來大家不是更好互相照應,
他們有後台,難道我們就沒有後台嗎?他們人多勢眾,但是我們集合起來也是人多勢眾,不是嗎?
既然現在的法律保護不了好人,那就只好我們自己來了,如果自己都不想辦法保護自己,那不就都沒人
來保護自己了嗎???
軍曹大哥 wrote:
竟然他們有飆車整團的...(恕刪)

好阿
我們可以組個反飆車集團
或者取叫龜車集團算了XD
01有三多 01嘴炮多 01腦殘多 01宅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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