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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評評理-這樣停車OK嗎?

版主真的建議你把車子號碼去掉,不爽的話!找公權力去,不用在這邊讓大家幫你幹譙車主(改天你自已不小心變成照片中的主角做合感想)。
從照片中看得出該路段是單邊紅線,另一邊通通塞滿了車輛
那些車是誰的?當然是該地住戶的車
這常常是種妥協,在盡量不影響交通和當地住戶的方便上做的妥協
樓主另外PO的照片同樣還是表現出路寬其實還很寬
我這樣說吧,也許樓主看了會覺得不爽,不過講實在的就是這樣
遇到窄路時技術夠好的人可以直接過,技術不好應該下車查看或選擇換路走,技術不好又要直接過擦撞到不怪自己要怪誰?路邊停的車和花盆可是一動也沒動...
henry731129 wrote:
為啥他可以逆向停車啊...(恕刪)

看了一下樓主後來貼的照片,那條巷道應該是單行道!
所以... 那台車應該沒有逆向停車!
在台北縣市開車還是買台普通車好,常走巷弄被A或A人是遲早的事
像我昨天回家,停車場入口前的轉角就停了3臺車.右邊兩台並排Taxi,左邊箱型車
一看又是鄰長一家人,都做了30幾年的鄰居也不在意了
耳朵收起來,車子開過去左右剛剛好,今天精神不錯.要是稍微晃神一下又要添傷痕了
垃圾車鐵定開不過去

現在覺得開車考照S形簡直是小case,S形是給人練習巷道中穿越障礙物用的
powerkk wrote:
從照片中看得出該路段...(恕刪)

那你意指你的技術特好囉(紅線亂車)
你可能常做這種事情...車子亂停
方便就好......那要替別人想想
或許人家技術不是特好......但是他有用路的權利
並沒有亂停車的權利
所以我看到亂停車的車子被拖吊
都會補一句活該........可能太過於幸災樂禍
但是沒有叫你亂停車.........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二章 汽車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廿五﹞-違規停車》

第五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路~看起來是足夠寬
是否樓主一時心急?緊張?
突然看到miniVan與摩托車
所以忽略掉微小花盆
畢竟CR-V也是比較高
容易忽略掉路邊的小咚咚


誠實地講
自己開的車跟樓主抱怨的車型一樣
我自己開車進出巷弄時
要是沒把握~就拉手煞車、入P檔(偷懶時N檔)、解安全帶
降下前乘客座窗戶、探頭出去看
再不然就是下車觀察觀察
然後盡量把自己容易掌握的左側空間盡量抓小
基本上車子就會過了
(住處附近的巷弄,甚至還有未列入都市計畫、未徵收的路段,地主就是把路佔據一半,我能過的空間只有2米以下~單邊胎吃到部分水溝邊緣、另一邊後照鏡從對方轎車後照鏡上方掠過)


或許後邊的車一時之間會有點不爽、甚至叭叭
但大部分人會體諒的(除非他自己不怕A到)


希望~樓主與各位同學下次不會再遇到這種事情!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建議樓主 crv 多裝小鏡子 , 還有 這類 SUV 視野高但是方向感可能比較難抓 .. 我想應該是沒看到那花盆下的水泥
被水泥刮傷 . 只能說下次碰到這類小路慢慢開 . 很可能你停下來看過後就知道該如何開, 我碰到比較難開的路
還是會下車看下, 有時在駕駛座上感覺好像過不去, 但下車後發覺還 "遊刃有餘" . 其實 CRV 這類車比較高
開車死角和一般房車也不同 . 就當花錢學經驗 .
這...路還很寬阿? 怎麼會A到旁邊的花盆呢?
三重這附近更窄的路比比皆是呢,五米長的車身我也是照開進去...
在台灣要說公德心,可能這話題會吵不完... 還是把自己的技術練好一點比較實在...

休旅車 我也是建議裝第三眼,因為角度問題,右前輪很容易撞到東西,之前借朋友的FX-35就差點騎上人行道(哈哈 其實我的技術也不好)..

至於那地方要警察去開單.... 我只能說,會開單算你遇到好警察,大多都是不開單和你說一堆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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