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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高最內線速度100被開罰的討論

我到是有個想法..

既然內線為超車道..為何不把內線速限再往上提高10~20KM??

這樣超車比較好超..也不會有心理壓力怕被照相..

webberchien wrote:
最近走在高速公路 發...(恕刪)


你要的答案已有網友引用法條告訴你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當兵的時候我是國家的財產, 當完兵後我還要給國家財產。
lung6660 wrote:
我有一個問題如果我在...(恕刪)

因為2高土城以南速限是110km,97km比110km-10km還要少個3km
samwlv wrote:
我想問的是這些一直說...(恕刪)


不好意思 就算我開時速160
行駛在內車道超車中 但是如果後面有車比我還快且正在接近中
我還是會把速度放慢下來 切回中間車道 讓後方車超車
(我就有時速160還被後面車輛超車過)

說到在最高限速下不妨礙他人行駛的權益.....
既然後面有高速接近的車輛 為何不找機會切回中間車道
幹麻一直窩在內車道? 是覺的內車道比較溫暖嗎? 還是覺得大家都在內車道所以我也來湊一腳....
且請問時速100切換車道危險還是時速160切換車道危險?

此外說到 不要並行...
龜車連自己龜到妨礙他人進行都不知道了哪會知道自己與其他車輛並行

開到時速160 的確風險是要駕駛自己承擔
不過說到離遠一點...我想因該也不用離遠一點
因為以龜車的龜速自然會離時速160公里行進的車輛很遠

說也奇怪 只要大家有內車道為超車道,非不得以別佔據內車道行駛的觀念就好
有需要在這邊爭 有沒有超速問題跟我是以最高限速行使在內車道這種理論

先做好自己不違規就行,別人的違規自然會有警察去處理
管啥別人超速不超速之類的
sir_dennis314 wrote:
各位有碰過龜速佔內線...(恕刪)

遇到龜車在晚上佔用內車道又不開燈的更可怕,不過通常是開遠燈居多
您當然可以做如是想
但事實是否如您所言, 沒人會在超完車後, 由內線換回中線
實情當然與您所想像的出入甚大
您當然可以一直以最高速限保持在內線, 然後認為這樣最安全
但當您遇到有人在您車後閃大燈、按喇叭
或之後做出讓您不爽的超車舉動時
您也該相對地體諒這些行為
因為他們認為那樣做理所當然, 正如你認為保持在內線是理所當然
是一樣的道理哦~ 大家都該相互體諒才對
開的好!!!!!!!!

你在哭阿!!!!

叫你以後開慢車不要開到內車道
longyeekimo wrote:
大家的速度都接近時,警察也不會沒事開你單.

而且,在高速公路上不是開快車危險或開慢車安全.而是和別人保持相同的速度才是安全. 相對速度是零的話,就是最安全的了....(恕刪)

這樣說不太正確,用速度是不能保證符合安全的
1.前方有龜速車,要與他保持0的相對速度,還是超車符合安全車速?
2.與前方車保持相對0的車速,但距離是50cm?
高速公路上的安全規範,除了速度外,還有距離,目的是要提供用路人再緊急重況時能有足夠的應變時間


話說這次過年開車走二高回高雄,沿路都發生著同樣很詭異的事情
那就是內線平均速度100~110,而且車多擁擠,比中線還多車
外線反而平均速度120,要衝的當然超過
但那次我還真的是走外線才能很順又不塞的回到高雄.....什麼鬼狀況勒
我開Matiz,但我看到這新聞也是鼓掌叫好.
高速公路上就會有一堆烏龜車,霸佔內車道,就算開到100.
後面被跟一堆車也不在意~~~
應該要罰30000,且連續罰,一個月被抓3次吊照1年.
被抓5次永久吊照~~~~~~~~
既然法律已規範,
就表示"龜車應該讓路"是常識!!
既然是常識, 就別再硬坳了!!
老實說自己開車速度從規範的極速
降至90~100km/hr(當然是為了老婆小孩著想),
但總是遇到龜車占內線, 中外線的我老是被逼車,
原因無他, 就是龜車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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